Re: [闲聊] 女性应服替代役

楼主: ar0387959310 (璀璨人生)   2008-09-24 10:25:59
※ 引述《ady611 (^_^)》之铭言:
: 觉得很奇怪,既然替代役若真如po文者所说早晚点名,其他时间不管服役者去哪里
: 那这样跟自由权剥夺有何关系?
替代役不只早晚点名!! 执勤时间必须留守执勤的地方
本人是教育役 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执勤 必须要教师办公室等待差事
其余时间均应待在 寝室 备勤 以因应突发状况!!:
这不是剥夺自由是什么?
:如果硬要说是自由权剥夺,也只是轻微程度,这样跟男女平等一起去服替代役有何关系?
: 所以,问题的争点不是在于是否男女平等地去服一般疫或替代役
我想表达的是 男女都应该尽国民义务 男生大部分去从军 少部分服替代役
女生 少部分 (有兴趣) 的从军 大部分的 服替代役 才是所谓的男女平等
事情应该建立再为国家尽义务 而不是服兵役!! 为国家尽义务才应该是 男女平等!
: 而是我们中华民国的国防政策需要的是如何适当的兵役政策
: 如果经过评估后认为是募兵制,那么也要和男女平等的问题区分
基本上募兵好! 但是很贵 募兵好!我知道 但现在实行并不洽当!
现在应以征兵为主 募兵为辅 等待时机再做调整 现行马政府政策我觉得太过于急躁!
: 因为所募之兵皆有男女,再就男女因大法官相关平等权解释所阐明之意旨
: 而区分不同训练政策,方为在平等原则架构下,符合国防利益和宪法基本权不受侵害的作法
基本上我觉得 国家应该培养可以"打仗"的兵 而不是为了顾及男女平等而招收女性兵
现在台湾社会的女性当兵只为了 薪水高 反正会调去做内勤 的心态在当兵!!
真正打仗我觉得女性真是不适合 会变AV女优 再重复一次 国家应该培养可以打仗的兵
: 引述《maxcatcc (..)》之铭言:
: : 那立法后未满45岁都要征召女性 那林志玲也要去从军 太棒了 哈
: : 凯渥 依林等模特儿公司 都要抓去当兵 挖 这应该是很可观的事情 推啊
请以理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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