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1名周姓军人(26岁)体格壮硕,去年在网络结识一名国中少女,双方换照后,被
少女的火辣身材煞到,积极追求成为男女朋友。怎料周男性欲难耐,不断邀约少女返家过
夜,去年10月间,少女终于答应到周男瑞芳住家过夜。
怎料情侣俩原本在客厅看电视,周男一时性起,硬拉小女友到房间,强脱上衣,不顾女友
大力挣扎喊说:“不要啦。”仍性侵得逞。事后少女母亲发现女儿没回家,逼问之下才知
女儿在男友家过夜,怀疑女儿遭蹂躏,报警怒告周男妨害性自主。
法院审理时,周男向法官说,“我们是男女朋友,你情我愿下发生性关系!”少女心软替
男友求情说,“他没有强迫我!”法官认为双方是合意性交。日前全案经法院审理,法院
依与未成年性交共6罪,各处有期徒刑2月,合并应执行6个月;法官考量双方是合意,且
周男有悔意,获缓刑3年,仍可上诉。(突发中心陈伟周/基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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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军妓是军队命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