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Reewalker转录他人文章累犯水桶七天

楼主: fogflower (雾里看花)   2016-10-05 23:09:45
《ID暱称》Reewalker (报告馒头班长不够)《经济状况》普通
《登入次数》919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327 篇 (退: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10/05/2016 21:40:32 Wed 《上次故乡》223.137.227.164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在处理因 #1NvB4vxa 的检举大战之余,版主仔细看了一下,
发现你转这篇文章过来之前好像没有取得原作者同意就转过来?
这篇文章先由原作者 SGshinji 于2016/9/23 发表于八卦版(#1Nv8JyWE),
接着当天中午你就把这篇文章转到架空历史版(#1NvB4Xqp),
一分多钟之后再转来敝版,也就是说你转了两次文章,两次都没有取得原作者同意,
这与PTT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二编第一章第六条的规定似乎不太符合吧?
如果你没有转这篇文章过来,那应该不会引发两造间的检举大战,
就算引发了,那也是在架空历史板或八卦版的地盘发生的,敝版管不著。
转录文章的部分,你从八卦版转到架空历史版的第一过程,敝版无权置喙,
但是从架空历史版转来敝版的第二过程,依照敝版板规,这部分我们有管辖权。
即使你现在要取得原作者同意你转载也来不及了,
板规写得很清楚,要转录就是要获得原作者同意,
要转载他人文章,请照规矩来,谢谢您的配合。
依据板规:
第十八条(转录文章与罚则)
依据 PTT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二编第一章第六条之规定,未经作者同意,于
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属于看板违规行为;另依据板规第一章第一条
之自由民情规定,除转录之文章为最近一个月之新闻报导外,转文者自他板转录他人
文章至本板前,概需征求原作者同意并于文章开头明确标注“已获得原作者同意转录”
之字样为证,并不得有以转寄至自己信箱再发表或以其他足堪认定有故意规避取得原作
者同意而发表文章之行为,亦不接受以任何形式于文章发布后补正已获授权证明之作为

若有以下之情形者,初犯者退文,累犯者水桶七天,三犯者永久水桶:
三、经板主主动发现者。
你上次因同样原因被处分是2013/9/23,本次以累犯论,奉送水桶七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