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小心囉在军旅版还是尽量少po文的好

楼主: ugvu (感情不存在突然)   2014-07-26 10:07:14
因为我没看过原po的那篇退伍心得
所以我不能下评论
如果 原po的退伍心得内容有包含军事机密与国防秘密种类范围等级划分准则的范围内
那就会触犯
如果只是叙述某某人的事件
麻烦这篇请看一下
#1I6Fnsdb (Militarylife)□ [哈拉]关于退伍后部队打电话来
有详细的应对方法
壹、在国家机密保护法制定以前一般法律上所称机密:可以区分为“军事机密”与“国防
秘密”及“国防以外秘密”。
贰、依据我国刑法外患罪章于第109条规定,该罪的罪名为“泄漏或交付国防秘密罪”;
构成该罪的要件有:一、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泄漏故意或交付的故意。二、在客观上必须有
泄漏或交付关于国防应秘密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所谓“泄漏”的行为,系指使不应
知悉秘密的他人,竟得知秘密的内容者;所谓“交付”的行为,乃指将上述秘密移交他人
,而他人也因而持有该秘密。三、泄漏或交付的行为客体为“国家应秘密的文书、图画、
消息或物品者”:此即“国防秘密”,国家秘密乃指就国防观点而应保守的秘密。
叁、刑法第132条第3项“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所保护的是国家法益,所以泄漏国防以外
的秘密,应指与国家政务或事务上具有利害关系。
肆、国家机密保护法将国家机密之范围明确化,得以保障人民知的权利,及避免侵及新闻
自由,兼顾国家安全及新闻自由。
#1I6Gbu63 (Militarylife)
拿出法律条文,不管是军事机密,还是国防秘密,共通点都要跟军事安全或利益有关,
但律师说,这切结书根本没有法律效力。律师黄达元:“今天如果不是一个机密的东西,
你签了保密切结以后,你把他泄漏了,你一样不会构成泄密的相关罪责。”
军事机密与国防秘密种类范围等级划分准则
本准则依陆海空军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军事机密与国防秘密种类、范围及等级划分等,依本准则规定,本准则未
规定者,适用国家机密保护法及其有关法令之规定。
第 3 条
本准则称军事机密,指与军事作战具直接关联,为确保军事安全或利益而
有保密之必要,并经依法令核定机密等级之文书、图画、消息、电磁纪录
或物品。
本准则称国防秘密,指军事机密以外,为确保国防安全或利益,而有保密
之必要,由国防部主管并经依法令核定机密等级之文书、图画、消息、电
磁纪录或物品。
第 4 条
军事机密之种类区分为人事类、情报类、作战演训类、军备类、编装及军
事整建类、通信资讯及电子类、主计类。
国防秘密之种类区分为人事类、情报类、作战演训类、军备类、编装及军
事整建类、防卫动员类、通信资讯及电子类、主计类。
第 5 条
军事机密人事类范围如下:
一、战时旅级以上指挥官之人事资讯。
二、战时兵力、员额需求及补充计画。
三、战时兵力伤亡及损失人数等战力统计资讯。
四、从事特种情报工作者之人事资讯。
第 6 条
军事机密情报类范围如下:
一、军事情报、反情报机关、部队之工作计画、行动、成果、训练研究、
基地、装备设施及运用检讨。
二、军事作战情报、反情报之判断、计画、命令、通报与报告。
三、军事情报、反情报之工作指导、行动准据及通信联络方式。
四、军用兵要地志、战术用数值图资、图档、卫星侦照图、地图、空照图
等资讯。
第 7 条
军事机密作战演训类范围如下:
一、战时各级部队作战计画、命令及实施内容。
二、战时各级部队战斗序列或任务编组之隶属系统、部队番号、驻地、军
(兵) 种、兵力及数量。
三、作战进行中之战情状况处置、作战指导及各级部队任务行动。
四、军事动员准备方案、军队动员准备计画及执行计画、辅助军事勤务人
力准备计画及执行计画之实施内容与成效检讨报告。
五、作战指挥或战情中心之作业程序、作战指挥或战情资讯系统及各级指
挥所、作业区位置。
六、军事演习计画、操演内容、实施状况、长官视导及成果检讨资讯。
七、战时各级部队接战训练程度及成效检讨资讯。
八、新式武器装备测评、换装计画内容、实施状况及成果检讨之资讯。
第 8 条
军事机密军备类范围如下:
一、主要武器装备、整体后勤支援与战备补给品之存量及妥善率。
二、高科技军品之获得、技转与输出管制等内容与战术飞行考核督察之报
告。
三、重要军事设施建造及配置、构筑强度、抗炸力及电磁波防护之相关资
讯。
第 9 条
军事机密编装及军事整建类范围如下:
一、各级机关、部队编装及其内容。
二、建军构想、兵力整建、施政计画、执行及评估报告等事项。
三、主要武器系统获得与其投资建案之目标指导、作战需求文件、系统分
析报告、投资纲要计画、总工作计画、分年工作计画及执行。
第 10 条
军事机密通信资讯及电子类范围如下:
一、通信电子、电子战与资讯战之作战判断、计画、命令、战备整备、防
护作为及测考等资讯。
二、通信电子、电子战、资讯战装备之关键技术、电磁参数、网络、系统
及电路图说或频率、发射功率、涵盖范围及传输等资讯。
三、通信使用之资讯地址组、密码语表、敌我识别辨证、诸元表及系统安
全认证、检测等资讯。
四、保密设备制造及密体管理、密式逻辑与密体研发、密码模组鉴定等资
讯。
五、通信电子、电子战与资讯战之作战效能验证、评估及分析报告。
第 11 条
军事机密主计类范围,为第五条至第十条军事机密之预 (概) 算编制、执
行、决算及统计等相关数据分析与文字说明资讯。
第 12 条
国防秘密人事类范围如下:
一、国防兵力素质统计分析报告资讯。
二、将级以上人员安全调查作为、人事及安全调查资讯。
第 13 条
国防秘密情报类范围如下:
一、国际情报与科研情报之蒐集、分析、研究与运用。
二、军事情报机关与友国之情报交换、人员交换训练、人员互访、情报会
议召开及各类情报合作等事项。
三、战略情报判断之内容。
四、与国防安全或利益有关之情报通报或心理、实体破坏及泄密案件调查
等内容。
第 14 条
国防秘密作战演训类范围如下:
一、各级指挥所、作战中心有关防卫作战之战情报告及处置。
二、作战部队之战备整备计画、兵力部署、任务、行动及作战会报资讯。
三、与友邦合作进行演习训练之计画内容、实施状况及成果检讨资讯。
四、总统亲校部队实施前之行动准据。
第 15 条
国防秘密军备类范围如下:
一、军需品损耗、补充与储藏项量、位置、运输、安全设施及防护之兵力
配置。
二、国防科技工业合作关键设备、技术资讯、生产能力及销售等未经公开
之事项。
三、重要军品之测试或评估分析报告。
第 16 条
国防秘密编装及军事整建类范围如下:
一、对兵力整建之组织、兵力结构及武器装备需求调整、规划之各种研究
方案。
二、我国与他国签署之军事协定事项或内容。
三、各军种单位年鉴、要案纪实等汇编资讯。
第 17 条
国防秘密防卫动员类范围,为军需物资征购征用、军事运输动员、军需工
业动员之准备计画、相关执行计画与实施情形及成效检讨报告。
第 18 条
国防秘密通信资讯及电子类范围如下:
一、各兵种通信电子装备之获得、保修、通信电子科技之情报蒐整运用及
电子战装备之筹补、频谱管理分析运用。
二、指挥管制通信情报监察侦查之整合运用计画及系统关键软件资讯。
第 19 条
国防秘密主计类范围,为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国防秘密之预 (概) 算编制
、执行、决算及统计等相关数据分析与文字说明资讯。
第 20 条
军事机密等级区分如下:
一、绝对机密:适用于泄漏后,足以使军事作战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
损害之事项。
二、极机密:适用于泄漏后,足以使军事作战安全或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之
事项。
三、机密:适用于泄漏后,足以使军事作战安全或利益遭受损害之事项。
国防秘密等级区分如下:
一、绝对机密:适用于泄漏后,足以使国防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损害
之事项。
二、极机密:适用于泄漏后,足以使国防安全或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之事项

三、机密:适用于泄漏后,足以使国防安全或利益遭受损害之事项。
第 21 条
本准则施行日期,由国防部定之。
2. 军事机密与国防秘密种类范围等级划分准则 中华民国093年01月09日修正 (现行法规)
第九条
军事机密编装及军事整建类范围如下:
一、各级机关、部队编装及其内容。
二、建军构想、兵力整建、施政计画、执行及评估报告等事项。
三、主要武器系统获得与其投资建案之目标指导、作战需求文件、系统
分析报告、投资纲要计画、总工作计画、分年工作计画及执行。
第十二条
国防秘密人事类范围如下:
一、国防兵力素质统计分析报告资讯。
二、将级以上人员安全调查作为、人事及安全调查资讯。
补充几项吧
国军个人保密规定
不泄漏秘密
保密是军人忠于国家的至高表现,保守职务所知悉的秘密,更是一种基本的责任,因为秘
密一经泄漏,而为敌人探知,便足以危害部队安全,甚至影响国家安全,所以全体官兵均
应恪遵反情报责任制度与国军个人保密规定,如此才能确保个人及军事机密安全。
不探听秘密
军事上应保守秘密之消息、文书、图画或物品,谓之“军机”,泄漏军事机密,以致造成
国家重大损害者,依法应判处极刑。不探听秘密,是避免泄密的最好方法,而保密的最佳
要领,是知道的不说,不知道的不问,为维护个人与国家安全,最好养成“缄默”、“慎
言”的习惯,以免言多必失,害人祸国。
不私藏秘密
私人持有或私藏机密资料,不仅毫无益处,而且害处很多,因为私自放置寝室或家中,一
旦不慎泄漏给外人或遗失,除个人受害外,国家安全亦将遭受影响,所以机密资料,除有
特别规定外,严禁个人持有或私藏,如果官兵仍持有机密文件书刊,应即清理登记监毁或
交由单位保管,以维军机安全。
不记述秘密
官兵常于私人的日记、信件和笔记中涉及军事机密,叙述单位活动状况与人事异动情形,
如保管不当或不慎遗失,会招致严重的泄密顾虑,影响单位安全甚大,甚或落入敌人手中
,更将使自己与部队蒙受其害。历史案例斑斑可考,凡我官兵应引以为鉴,绝不能将公务
上所知悉的秘密记述于私人日记、信件和笔记之中。
不擅入禁区
营区为军事要地,自应严格实施门禁管制,以维护军事机密安全,官兵亲友如要进入营区
,应按规定办理会客手续。须知私入营区,涉有收集军机的嫌疑,是犯法行为。
要妥管秘密资料
凡属机密资讯,除处理过程应恪遵保密规定外,尤应特别注意妥慎保管,如果保管不当,
即有造成泄密之顾虑。按规定机密资料应该分类登记,放置在保密箱柜内,如有高度机密
资料,则须加派卫兵守护,日常处理公文,除注意随时上锁外,于下班前、上班后并应实
施检查,如发现异状,应即刻反映追查,不能疏忽大意。
要恪遵保密规定
“保密规定”的目的,就是规范最妥当的方法,采取最适切完整的行动,以达到保密的要
求,至于保密种类依规定区分为文书、密码、通信、军品、来宾、禁区、运输、个人、战
备、作战、新闻等十一种,处理上列各项机密事宜,一定要多动脑筋,每一个环节都要合
乎保密要求,不能有任何差错,以策万全。
要严密保密设备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然而非法使用及阴谋破坏之伎俩亦随之提升而花样百出,若不事先对
人员及系统设备严采安全防护措施,一旦遭受破坏或非法使用,其所造成之损坏势必严重
而无法弥补,因此“保密安全,人人有责”实为当前国军官兵人人应体认之共识,且对保
密设备安全管制要求,当视己任,贯彻执行,以确保国军整体安全。
要防范非法窃取
敌人对我渗透颠覆之前,最常惯用的的方法,就是窃取军机,先明了我方人员部队活动状
况与装备设施之后,再实施其阴谋破坏手段,以打击我军心士气。因此,相关机密资料与
设施,应妥善保管与查察,以防范敌人非法窃取。
要检举泄密事件
维护军事机密,不但是军人应尽的义务,而且是每一国民忠于国家的表现,因此,如发现
他人有泄密情事,应立即报告单位主官(管),以便采取补救措施,所以检举泄密,是补救
保密缺失维护部队安全的重要手段,惟检举泄密,要能把握时效,制敌机先,越快则损失
越少。
“国军官兵反情报基本责任”七要项:
(一)查谁在泄露机密。
(二)查谁在秘密破坏。
(三)查谁的言行反常。
(四)查谁在分化团结。
(五)查谁在传播谣言。
(六)见可疑追查到底。
(七)遇问题立即反映。
作者: ultratimes   2014-07-26 14:23:00
条文是一回事,法官不是依据法律条文来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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