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请勿以胁迫 威胁恐吓之方式意图改变惩处

楼主: mmmimi11tw (真的很平凡)   2023-10-05 20:01:47
正式发文公告
现有板规
5-2.若不服惩处者,可于七天内,与责任板主进行就事论事之讨论或反应。
(1)若沟通后仍不接受结果者,可向组务板提出申诉,
申诉时需附上双方就事论事后沟通的私信,以兹佐证。
(2)向组务板申诉后,待申诉成功或组务相关指示后,才得以解除水桶。
最近有好几位特定人士(无指明,请勿自行对号入座)
因不满惩处而在板上以及站内信里面
意图以胁迫 威胁 恐吓等方式
要求板主群甚至是组务以改变判决
在此讲明
若申诉站内信中出现胁迫形式的字句字眼以要求改判者
将不被视为合理且就事论事之条件
若执意要在组务看板申诉者
板主回复时会特别补充在内容中并以此为依据据理力争
以上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23-10-05 20:10:00
那些就不是来讨论的 一来就先扣帽子
作者: Hohenzollern   2023-10-05 20:16:00
那些帐号在其它板恐吓板主到下台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23-10-05 20:17:00
那些版阿?
作者: Hohenzollern   2023-10-05 20:17:00
反正恐吓太过分 就去报警让法院教他们守法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23-10-05 20:38:00
重点他根本不知道板规组规 不合规定根本不会受理申诉可是要附上来信讨论当证据的
作者: fantasyhorse (水多多)   2023-10-05 20:40:00
封到吃饭用的帐号?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23-10-05 20:53:00
哇 直接恐吓是想吃官司吗
作者: fantasyhorse (水多多)   2023-10-05 21:55:00
一言堂x 不给带风向o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23-10-05 21:57:00
比较好笑的是其他两个地方说这边看某颜色就桶 然后就说这边是XX颜色聚集地 不觉得这两个互斥吗XD
作者: forever99013 (Re)   2023-10-06 01:32:00
辛苦了
作者: BigLargeBoss (TofutheBigBoss)   2023-10-06 11:15:00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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