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工时八小时
每四小时休息三十分钟
所以公司给中午休息一小时整
照楼主的说法
他十一点半先去吃
然后十二点上来睡觉 睡到一点
等于他休息时间一个半小时
上下班时间固定或没有另外的弹性规定下
就算下班时间到了还自动多留半小时不支薪工作,
照规定算就是偷了半小时
纯粹就是不守规矩
资方认真起来 抓到是可以开罚的
※ 引述《archvalkyrie (破甲白虎王)》之铭言:
: 台湾人就这样矫情阿 没办法
: 不像26仔 中午11:30下班 29分就全在打卡机前排队
: 31分 办公室是空的
: 工厂明明离餐厅比较远(跟办公室的比)
: 但是大多数都死命冲 工作可以输 吃饭不能输
: 台湾人下班时间到了 还你看我 我看你 坐在位子上也没在工作
: 下班有事时间到了马上走 隔天被人酸
: 老板上司就觉得你打混摸鱼 操你妈的 就台湾才这样
: 平常上班还不能太努力 要留一点事好加班给上面看
: 干 你们这些惯老板 也不想想自己给多少薪水
: 员工如果不为自己打算 哪有可能关心公司超过自己
: 连自己权益都保不住 公司利益关我屁事
: 公司赚多了是有他妈多少老板会拿出来分 还不是跟朋友去酒店找小姐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