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JexhKDX ]
作者: chejrk (kkman)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问卦] 台独战争时大家会加入国军吗
时间: Fri Jun 20 12:38:41 2014
※ 引述《ange1 (我是 安格1 不是ange1)》之铭言:
: 这串看下来
: 我有点无法理解
: 那妳们怎么会那么恨林毅夫
: 他背叛的只是国民党的党军
: 既然这个军队根本不能代表台湾人的军队
: 那需要这么恨他嘛????
会思考是好事....
前言:国籍法须符合自愿、意愿、合法之程序,林毅夫本身就是
大日本帝国的子民后裔。被占领地的人民属于无国籍。
国际法有规定不得强迫被占领地的人民效忠敌国。
1907年 10月18日‘海牙公约’第四章附则第四十五条规定,又依照美国
‘陆军总署野战手则法规与惯例’规定,再依照美国国防部五角大下所编
‘陆军手册’第二十七之第十卷‘陆战法’第六章‘占领’第三五九项
‘禁止效终宣誓’:【禁止强迫占领地(台湾澎湖地区)的住民去宣誓效
忠敌对国(中华民国)】,台湾人没有当中华民国兵役的道理与法源。
台湾人莫名其妙替中华民国服了兵役,美国军事政府脱不了责任干系,这
就是美国与中华民国不敢承认“台湾归属”的重大原因。
林毅夫背叛的不是“台湾”,他背叛的是“中国之叛乱集团”。
中华民国宣布戒严的适用对象,理应是“中华民国人民”。
事实上,1948年12月10日,由当时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所发布之第一次“全国戒严令”
,以及在1949年7月7日,由当时中华民国总统李宗仁所发布之第二次“全国戒严令”,
所施行之地区中,均明文规定“台湾除外”,可见中华民国所颁布正式戒严令,未曾及
于台湾。
“戒严令”由叛乱集团蒋中正(伪总统)或陈仪发布,皆没正当性。
故林毅夫回台的法理观点:
1.从“无国籍”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之身分(护照)”,请以“中国人”看待。
两岸签属ECFA之后,政治意涵代表两岸的中国人和解了,国共不打内战了。
林毅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身分来台,请问哪里有不妥?
2.既然违反国际法,被占领地的人民不得向敌国(中华民国)效忠。
中华民国不愿让他来台,原因:
A.美国将“台湾的管辖权”委托代理给台湾治理当局(中华民国)有权禁止他来台。
思想检查?日人来台举独旗 禁入境5年
http://ppt.cc/2ypu
B.中华民国无法对长久以来媒体洗脑的愚民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