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小偷行窃 遭海陆退伍屋主勒毙

楼主: NKN (99%是眼镜与吐槽)   2014-10-29 17:56:48
在这边以我所知简单解说一下,以台湾的法律环境:
1.杀人是违法的。
加上基于使用武力自卫应符合比例原则:
2.有人出拳揍你,不代表你可以杀死他。
3.有人偷你东西,不代表你可以杀死他。
4.有人闯入你家,不代表你可以杀死他。(切记我国不采纳城堡法原则)
5.不论警察或平民抓小偷,都不代表可以杀死小偷。
所以不论蓄意或无意,此案中屋主杀死小偷都是一个违法的行为。
毕竟警察都不能随便杀害歹徒了,民众也是如此。
我国并非一个“恶徒杀无赦”的社会,所有犯罪都是死刑。
若同意以上法律规定,此案剩下问题就是正当防卫是否成立可以阻却违法,以及
是否防卫过当。
事实上也有法界人士认为以“过失致死”罪名移送屋主不适当,应该以“伤害致
死”罪名移送。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41029/496516/
吕秋远:打死窃贼5万交保 已经很仁慈
如果对自卫使用武力应符合比例原则有疑问,应该推动让我国法律修法,适用美
国式的“城堡法(Castle Law)”跟“不退让法(Stand-your-ground law)”。在自
卫又特别是自家内的防卫时,允许使用优势武力。
但必须要提醒,美国常发生误杀案,也常有在格斗中使用优势武力杀死未持械者
的争议案子,例如不久前的“特雷沃恩.马丁枪击案(Shooting of Trayvon Martin)”
跟2014年引发暴动的“麦可·布朗枪击案(Shooting of Michael Brown)”。
http://ppt.cc/yTWM
特雷沃恩·马丁枪击案
http://ppt.cc/ucyn
麦可·布朗枪击案
在美国,也有反对“不退让法”的论者指出,通过此原则后,让合法杀人案数量
大幅度增加。
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s/int/chinanews/20130918/01104986499.html
研究称美国通过“不退让法”致杀人案上升53%
现在台湾的新闻上常见双方口角之后持械互相攻击导致一方死亡案件,都有可能
因“不退让法”原则,成为合法的自卫杀人。
举例来说,如果在自卫格斗中徒手勒死对方合理,那用球棒跟西瓜刀杀死对方是
否也合理?
所以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如果想把修法的讨论交给司法界跟立法委员,不想碰这些麻烦的法律问题──加
上回避自己在战斗中伤亡的风险──最好方法就是碰到危险先以飘躲闪方法确
保自身跟家人安全,呼叫警察等待警察,除非不得已才跟歹徒格斗。如果预先又
学过警察也使用的非致命格斗技巧以及使用非致命武器,那就更好了。
至于“在格斗中杀死或至少让对手完全丧失意识最能确保自身安全”的“出手不
留情”理论,这纯格斗技术上我可以同意。
但实务这样搞,非常容易导致杀人跟重伤害事件。
尤其各位要知道,其实杀人跟伤害案件很多是在彼此认识的人跟家属之间发生的
,这比跟不认识的歹徒打斗机会还高得多。要用来防身的知识与技术应该能很好
地摆平这些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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