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板上引起讨论的博爱座问题
好奇查了一下博爱座的法源
发现大众运输工具博爱座的最低比率规定在:
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
第 53 条第 3 项
大众运输工具应规划设置便于各类身心障碍者行动与使用之无障碍设施及
设备。未提供对号座之大众运输工具应设置供身心障碍者及老弱妇孺优先
乘坐之博爱座,其比率不低于总座位数百分之十五,座位应设于邻近车门
、舱门或出入口处,至车门、舱门或出入口间之地板应平坦无障碍,并视
需要标示或播放提醒礼让座位之警语。
这个条文明显就和这部法律的宗旨有矛盾
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1条是这样写的:
第 1 条
为维护身心障碍者之权益,保障其平等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之
机会,促进其自立及发展,特制定本法。
老弱妇孺不应该在这部法律的范围内
关于博爱座的规定明显逸脱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
个人以为是一个立法瑕疵
如果要规定在此,则应只能是身心障碍者优先座位
而非一般所认知的博爱座
我认为比较好的做法还是回归到大众运输的相关法规去规定
像是规定在大捷法里面
另外就是数量的问题
设多少比较合理?
法规只规定15%
但像是台北市公运处却要求公共汽车要设到1/3
感觉又太多了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动Aaron)
2017-08-03 18:31:00明明一堆老人体力超好 超会爬山 结果上公共汽车要年轻人让位 根本莫名其妙台北市公运处的作法叫乡愿 难怪大众运输使用率一直起不来 真正需求的通勤族都被这些伪善政策吓跑 然后市府再来批斗这些汽机车族 颗颗
作者:
u155247 (salt)
2017-08-03 18:40:00老害
作者:
sayin ( )
2017-08-03 18:47:00应该只要保障可以上车 除非辅具 不然不应保障座位
我的想法是用需求电铃,有需要按一下,大家自愿让位。要做面子也好做;坐位也不浪费;群众压力也平均。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7-08-03 19:21:00强制让位=强制罪我有需要坐博爱座有错吗?
作者:
MiaoXin (妙信)
2017-08-03 19:53:00那赶人起来的有法源吗?不是嘘原PO
超讨厌博爱座 常常一堆老人不去坐博爱座跑去跟人抢一般座位是要逼死谁啦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7-08-03 22:30:00我真的有疑问老人家权益比需要位置的年轻人(脚受伤,生理上的不舒服)还重要吗?
作者:
kutkin ( )
2017-08-03 22:33:00从经济角度 老人又享票价优惠 又有博爱座那以后谁当分母....像基隆 你坐着一般位都会被要求让位 夸张....
作者:
TPDC (Anxuan)
2017-08-05 04:03:00推楼上 拿了优惠又要更好的享受尖峰时间或许可以取消优待票
干脆直接把老人优惠改成原价8折这样规避应有优惠的规定,也不会有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