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好心提醒捷运不可嚼口香糖 竟被告妨害

楼主: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头)   2017-05-06 09:08:30
不鼓励这种制止的行为,就算是好心也没用。
因为你并没有公权力。
好一点的自己理亏,还会说不好意思,谢谢,规劝者也得到正义魔人的心理满足。
差一点的就是遇到狡辩的。或者否认
再差一点就是屁孩回你:干你p4!
说实话还真的不关你的事
更糟的就是爆发冲突。
遇到这情形,只好看看就离开。
好心点就请稽核人员来提醒对方。
千万别自己出面,
跟猪打架只会沾染一身泥巴。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7-05-06 09:36:00
那街上有人被抢劫也不会再有人抓贼了这事情本就是社会善良风俗的一环
作者: sj4 (sj4)   2017-05-06 11:11:00
觉得温馨
作者: ultratimes   2017-05-06 11:14:00
抢劫是现行犯,这种是吗?现行犯不问何人皆可逮捕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7-05-06 11:57:00
确实没公权力就不该硬跟人吵 ,找自己麻烦而已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7-05-06 12:21:00
1F的举例实在不伦不类
作者: peckesum (peckesum)   2017-05-06 13:20:00
刺龙刺凤的都没人敢嘴 正义魔人也只会挑软柿子~
作者: geesegeese (殴)   2017-05-06 13:24:00
应该提醒警察或站务人员
作者: hinajian (☆小雏☆)   2017-05-06 13:36:00
这种想法自以为是聪明 事实上是冷漠又自圆其说为什么有心规劝的还要被你讲正义魔人?魔个头啦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7-05-06 13:47:00
好心规劝是一回事 ,强迫别人听你的又是另一回事 ,对方吃东西你提醒他一下就可以结束了 ,对方要不要听是对方的事
作者: SuperModel (“超萌的”)   2017-05-06 14:05:00
时间太多!
作者: ROCAF (宅宅军曹)   2017-05-06 16:14:00
公权力不彰也不是一两天
作者: purpleboy01 (紫喵)   2017-05-06 18:25:00
提醒完就够了 后面不需要
作者: MiaoXin (妙信)   2017-05-06 18:25:00
一楼,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吃口香糖没有犯刑法吧……
作者: EXIONG (E雄)   2017-05-06 19:51:00
人生不是只有黑白 不需要无限上岗了
作者: secondary (次要人物)   2017-05-06 20:01:00
会被呛可能是规劝的人也很呛?得理不饶人那种...话说昨天在捷运上也看到一位日本人在喝饮料...本来也想过去提醒他一下...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7-05-06 21:15:00
原来社会善良风俗还要扯到刑法?跟本不是抓不抓的问题,是有没有人愿意关注既然社会觉得有人违规不准规劝要保持冷漠那哪天有人当中抢劫也会抱持相同态度当众扯到现行犯之前,大众的潜移默化行为就选择不管了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7-05-06 21:53:00
劝告别人又不用公权力,不懂你还是少屁几句啦。一个个案就让你整个人缩起来,你没事还是少出门卡实在。那个老翁告的根本都不可能成立,浪费司法资源而已话说,你这篇废文推文也就算了,也发一篇废文做什么啊?按你这种“没有公权力”的说法,警察岂不是得100公尺1个不然不管大小事都要叫警察,警察怎么够用?
作者: tgyhum (vinc)   2017-05-06 22:01:00
得饶人处且饶人正义魔人问题在于以自己为中心不管其他人感受 自私自利禁止口香糖本身这条主要是避免有人乱吐口香糖 这条本身就有点过权了 毕竟这条的逻辑是把每个人当成都会乱吐 所以执行上仍主要是抓乱吐口香糖避免争议 而且说不定人是在含口锭之类的东西
作者: MitsuhideA (《雅》みやみや~)   2017-05-07 07:21:00
开单也只有副站长以上或捷警才能开 而且也只能先开劝导单
作者: princeguitar (王早)   2017-05-08 19:46:00
这个跟公权力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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