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运使用颜色,所以捷运就是对色觉障碍者不友善。”
请再三确认一下,真的要用这种主张?
对路线图不满,要调整颜色,我OK。
要用色盲色弱来拒绝使用颜色,这完全不OK。
颜色是人类文明当中一种发展已久的辨识体系。
比如说红豆,那就是它的名字。
不能因为它的称呼有个红字,就声称红豆对色盲不友善。
请检视检讨这种声称,因为这种声称完全不合理。
不能、也不应该因此就禁止颜色的使用。
使用颜色对大众运输的乘客是有益的,
不是必要的,但是肯定是有益的,无疑是有益的,因此不应剥夺。
> → finalhope: 我是绿色色弱,一些机缘也看过日本对辨色力异常所采取 03/15 02:29
> → finalhope: 的措失,交通设施食品药物等标识不能只有用颜色识别。 03/15 02:29
> → finalhope: 辨色力异常者在你我之间有一定的比例存在,给不方便的 03/15 02:32
> → finalhope: 人一些方便,对于正常的人来说应该举手之劳,请某人不 03/15 02:33
> → finalhope: 要太鸡蛋里挑骨头。 03/15 02:33
我用让座来比喻,让座是美德,也是举手之劳,
对公众整体利益而言也是正面的,是有优点的。
但是让座不是义务,也不应该是义务、不可以义务化。
要说鸡蛋里挑骨头的话,我才是出声阻止了鸡蛋里挑骨头。
请注意,请理解到减少或禁止颜色的运用,对公众是有害的。
公众是基于“这种害处很小”的情况下,来衡量是否改色的优缺点。
而无论辨色与否,仍然可以乘坐捷运,
差别只在于可用(70分)和好用(90分)的差距。
这和让座一样的道理。在个人的层级,让座就是他自己少了座位呀!
让座对他个人就是有损害,他自我损害而达成公众整体利益的增进。
请注意,请理解到他运用了自己的不便来换得别人的方便,
不能义务化,不能因为这不便对他自身而言很小就说他没有不便。
路线图改色,对一般乘客来说顶多是从70分掉到67分的伤害,
所以是可行的,因为还在一般乘客可以容忍的范围内。
请注意、请理解到改色仍然会造成一般乘客的不便。
只是因为伤害很小而在彼此可容许的范围内。
如果双方有其中一方硬是要把容许空间全部吃光光,硬是要“杀伤力最大”,
硬是要争取己方最好用(99分),对方最不好用(59分)。
那么……
我只能说:请自重。
> 推 momogoo: dotzu连个屁都不懂,就闭你的嘴 03/15 09:15
> → momogoo: 有什么争议?争议还不是你引起 03/15 09:17
谢谢这位仁兄的鼓励与支持,这类发言是标准的示范。
我以后会听从您的建议,自我警惕,继续推广正确观念。
只有完全的阻止、及时的阻止,只有论点清晰的反驳,
才能够防止某些有错误观念的人士,持续把色盲色弱当成人肉盾牌。
也感谢您,因为您的示范,您这种错误举动行为,
让公众以及板上不知情的人士看到这是究竟怎么回事。
这种主张,不但不可以宽容,还应该予以全面驳斥。
再确切地说,我赞同路线图是可以动的,
但如果要动到路线图以外的东西,我不赞同。
只要任何人使用色盲色弱这个理由,都应该受到驳斥。
“红豆对色盲不友善”当然具有话题性,也会引起公众的讨论,
但是无论如何,这种论调没有可取之处,不应该也更不能加以推广。
使用这种话题性的人,自己要考虑清楚。这推广了是会有反效果,会反噬的。
每个人都可以从自身做起,做出改变,制止错误观念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