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拿“死亡笔记本”瘫痪北捷? 男子被法办

楼主: RedCarRet (阴骘小人)   2016-04-30 16:22:54
2016-04-29 19:37 联合报 记者甘育玮╱即时报导
新北市陈姓男子上月在电玩网站讨论区,留言捡到“死亡笔记本”,扬言要用笔记本“控
制大批人”,“瘫痪台北捷运一个礼拜!”。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新北市20多岁陈姓男子上月在电玩网站讨论区,留言捡到“死亡笔记本”,扬言要用笔
记本“控制大批人”,让他们跑去台北捷运跳轨自杀,“瘫痪台北捷运一个礼拜!”警方
依恐吓公众罪嫌送办。
检方指出,“死亡笔记本”为日本连载漫画,漫画中主角在捡到的一本笔记本上写名字,
被写名字的人就会死去,此言论内容是漫画情节,并非实际上能支配,属鬼怪神力,今天
处分不起诉。
陈上月在“巴哈姆特电玩资讯站”的留言板指称,“我刚捡到一本死亡笔记本!我要用这
本死亡笔记本控制大批人,让他们跑去台北捷运跳轨自杀,瘫痪台北捷运一个礼拜!还有
我要用我的笔记本,操翻所有警察和检察官!”
北市刑警大队获悉后,找出陈的身分,发现他在是在新北市板桥住处的电脑登入留言,讯
后依法送办。检方认定,相关言论与恐吓公众罪构成要件不合,无法让人感到恐惧,因此
也未达妨害秩序程度。
http://udn.com/news/story/2/1662988
作者: ilovema19 (英九英九我愛你)   2016-04-30 17:21:00
留言捡到是三小 现在记者不用校稿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30 19:29:00
法律的构成要件真的应该改一下...恐吓真的未必要以恐吓内容有违法性才构成...
作者: aprendes (隔绝)   2016-04-30 21:00:00
照楼上法学大师之意 "我要代替月亮惩罚你"也是恐吓了
作者: APM99 (血统纯正台北人)   2016-04-30 21:12:00
本来就是阿 ex:我以耶稣的名义 怎样怎样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30 21:24:00
条件可以增加 对他人造成心理恐慌吧...但造成心理恐慌的行为可能未必违法,却会造成恐慌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4-30 22:49:00
科科 真的不愧是大溼,独创见解有够丰富
作者: tomashsue (onlyone)   2016-05-01 02:00:00
死亡笔记本会让你恐慌欧……………你心智几岁?
作者: tenrivers (tenrivers)   2016-05-01 07:58:00
这个警察国考法学绪论读到那去了!
作者: tajvano (kuang)   2016-05-01 18:20:00
妈妈说要扣小明下个月的零用钱,也造成小明恐慌了啊,照某u的见解不就也应该处罚?刑法谦抑性是有没有听过啦?
作者: a5mg4n (a5)   2016-05-01 22:27:00
这是迷信犯吧?修恐吓罪有啥用?
作者: MiaoXin (妙信)   2016-05-02 10:57:00
被讲了这么多年吱吱,真有人变成猴子吗?
作者: george0412 (挺)   2016-05-03 00:40:00
罚迷信犯? 不合刑法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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