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捷运惊见“OL波多野”神不成反挨告

楼主: Lsamia (samia)   2014-11-10 21:17:27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53470
〔记者金仁晧╱台北报导〕去年8月,陈姓男子搭乘台北捷运,在车厢内见到一名女子容
貌美艳,惊为天人,拍照后请吴姓友人PO上PTT表特版,以“北投捷运站OL波多野”为标
题,请乡民代为“神人”,照片角落的萧姓乘客却被乡民揶揄“第二张那阿婆在看你”,
气得提告陈男及吴女妨害秘密,士林地检署侦查后,作出不起诉处分。
该则文章提及“今天早上搭捷运上班, 同车厢有一个大正妹, 长得有点像波多野, 但
我只是个鲁蛇不敢搭讪... 只好偷拍两张请表特版神人帮神!”并附上照片连结,第一张
仅拍到萧女背面,第二张萧女坐在座位上,头刚好抬起看向镜头。
该则文章PO出后,有人留言“第二张那阿婆在看你”,底下引来附和“阿婆LOL”,萧女
得知后,觉得隐私受到侵犯,愤而提告。
检方认为,该照片是在公开场所拍摄,且没有注明萧女姓名及电话,与妨害秘密及违反个
资法的构成要件皆不符,作出不起诉处分。
作者: jason222333 (发呆)   2014-11-10 21:27:00
死宅
作者: kopapa1116 (大写U 小写t)   2014-11-10 21:30:00
所以吴女是谁?
作者: ccpz (OoOoOo)   2014-11-10 21:31:00
告人没什么,要告赢才有用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11-10 22:00:00
大推楼上XD
作者: ashkenazy (山寨文青挫青屎)   2014-11-10 22:18:00
法院认证的阿婆 XD
作者: ultratimes   2014-11-10 22:32:00
被告过就有前科了...不论输赢还是不起诉
作者: IbakaBlock (甲甲真是有够恶心)   2014-11-10 22:40:00
被告过不论输赢或不起诉都有前科?我有没有看错.......
作者: ultratimes   2014-11-10 22:45:00
广义的前科一定会有如果你说的是狭义的 良民证之类的的确没有但广义的,有些老板就是查的到,我也不知道为啥那么强基本上上过法庭就有广义前科,虽然和狭义的犯罪不一样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4-11-10 23:50:00
天啊,真的是键盘大法官......
作者: cyril63 (...)   2014-11-11 01:09:00
台湾人真的很没肖像权概念 捷运上乱拍是对的吗 ???
作者: hinajian (☆小雏☆)   2014-11-11 02:15:00
乱拍也和肖像权无关吧 只要没有散布的行为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11-11 09:41:00
前科有广狭义啊...
作者: fayeeer (我没有暱称)   2014-11-11 09:50:00
不起诉处分就没有前科纪录
作者: kimchimars (kimchimars)   2014-11-11 15:31:00
公共场所摄影按过去的判决和解释,非商用都没有问题。是谁没观念?标题应该把重点放在不起诉。
作者: KeeperOf7Key (七把钥匙的主人)   2014-11-14 09:02:00
笑死,被告过就有前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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