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翻译] May the Best Team Win

楼主: dufflin (怨憎會 愛別離 求不得)   2009-11-21 15:36:14
: 在五年内把它摊销掉”,这款见解实在问题重重。第一,选手契约,真的适合给列
: 在资产项下的吗?如果某位选手每年不单帮球队创造千万收益,也拿到相应的千万
其次。厂房还是设备会折旧。可球员会吗?平均起来,其实不太会耶。多数球员
的生涯前半段甚至前三分之二都是持续进步,只有那些生涯快到尽头的,产出才会
下滑;而后者很快就会面临减薪甚至失业的残酷现实,没那功夫给他慢慢去磨。随
便切个时点,过半数的球员其价值其实都是往上走的。
再来。球员的薪资,发了就发了,帐上也是记在费用项下的啊。怎么会在这头给
当作费用,在另外一头却又给划到资产项下可供摊销的呢?
回到先前那个假设案例。某队时值四亿,给某组合伙团队给买下来。合伙的成员
之一王五,用十啪的利息借给合伙一亿,以充实合伙财力便利合伙运营。为啥他不
用出资的方式?拜托,王五这样一来就有十啪也就是一千万的利息可收,而球队又
多笔利息支出可以报耶。如果继续在前头假设的架构之下讨论,加计利息、摊销、
折旧前的营业利益三千万,摊销球员合约价值四千万,利息支出一千万,咦,这下
球队帐上亏了两千万耶。
所以齁,如果咱们把摊销、折旧、利息从圣教主Selig说的亏了五亿一千九百万
里头拿掉的话,会是怎么回事呢?变成营业亏损 (operating loss) 两亿三千两百
万,唉呀,一口气就变成只剩不到一半而已了耶。而且,故事不是只有到此为止喔。
(未完)
作者: jokertai (超级喜欢连胜文)   2008-01-21 18:13:00
头推
作者: iamwaits (?)   2008-01-21 20:15:00
颈推
作者: NillY1027 (一辈子有几把+12是注定的)   2008-01-21 20:40:00
肩膀推
作者: buehrle (無限期支持台灣獨立。)   2008-01-21 23:12:00
作者: camouflage   2008-01-22 1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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