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 https://curvingalley.wordpress.com/2015/10/31/the-possimpible/
有看过How I Met Your Mother的可能会记得Robin曾有一次收到美国移民局的通知,要她
在7天内找到工作,没有的话就要面临被遣返的命运,但如果以为只要有本事找到雇主愿
意协助申请工作签证,之后就一帆风顺的话,也太小看美国政府保护当地劳工的决心。
在我去美国念MBA前,许多已拿到美国MBA学位的朋友都不断劝阻我,理由无非是因为在美
国找工作很难,除非能拿到奖学金或在美国找到工作,否则在机会成本上是非常不划算的
,因此当初我是抱着破釜沉舟一定要留在美国工作的心态过去的,然而现在想想,当初的
想法真的太过天真,如果一切能够重头,我虽然不见得会改变去美国念MBA的决定,但我
绝对会多研究 一下美国的移民法规,多准备几套备案计画。
美国一年只发85,000张的h1b工作签证给专业人士,其中6,800张保留给新加坡和智利国籍
者,而20,000张保留给拥有美国硕士以上学历者,而拥有美国硕士以上学歴的申请人若超
过20,000,则没有拿到h1b的人会被再丢入一般的pool与学士学历者一起申请,换言之,
硕士以上学历的人虽然一年只申请一次,但却有二次被考虑/抽签的机会。
在2008到2013年之间,没有人会担心h1b的问题,因为那时景气不佳、工作机会比较少,
硕士学位者几乎100%都能拿到h1b,因此当年我们出国时,没有人会警告我们找到工作不
等于拿到工作签证;但随着景气复苏,越来越多人申请h1b,加上许多印度顾问公司大规
模地以h1b做为人力外派的方式,因此从2014年起,用抽签决定谁能够得到签证成为常态
,2015年更成为史上抽中机率最低的一次,有超过233,000人申请,即便是硕士学位者,
估计亦只有五成左右机率;之前曾有谣言说美国政府会考虑申请者的背景,若是top
universities毕业且在大企业工作应该都会抽中,然而在看到我的Google,Amazon,
Microsoft同学和朋友也因为h1b问题而被迫离开美国后,我相信这应该只是谣言。
所以,如果你到美国唸MBA的目标是留在美国工作,而且像我一样,一辈子统一发票中奖
不到五次,那么你在做决定时,就该把自己的运气列入考虑;如果运气像我一样背,但还
是想留在美国工作的话,也不用太灰心,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路是人走出来的,如
果能尽早规划、准备备案,应该有机会避免重蹈我的覆辙
首先,在选学校的那一刻,就有可能影响你两、三年后的抽签机会─注意学校的毕业时间,不要选择十月至一月毕业的学校,因为这个时后毕业的MBA同学最多只能申请一次h1b,虽然这种programs很少,但就我所知,Texas A&M的MBA Program就
是在一月份左右毕业。而二、三月毕业的MBA同学虽然因为60天grace period的缘故可以
申请两次,但第二年就算抽到,在10/1前都是不能工作的,所以最好也避免。因此,挑选
四月至九月毕业的MBA programs就对了,这段时间毕业者在毕业该年以及毕业后一年都可
以申请h1b。
第二,尽可能在三月初以前拿到full time offer,因为如果想参加毕业前该年度的抽签
,必须给公司和律师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像我三月底才拿到offer,就算公司想帮忙
也爱莫能助。而如果顺利在三月初找到工作,同时也已经修满毕业学分的话,就算人尚未
毕业,仍然可以请学校提供书面证明,据此以硕士身分参加h1b申请和抽签;即便学分尚
未修满,亦可用学士学历申请,只是中签机率较低而已。
第三,既然是抽签,如何提高机率便是关键,如果够厉害,其时可以多找几间公司同时帮
我们申请h1b。美国现行的规定是不允许同一间公司为同一个人在同一年度内重复申请,(
就算不同职位也不行),但它并未禁止不同公司帮同一个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因此,许
多人在印度的印度人为了提高移民美国的机率,不惜自掏腰包找不同公司帮他们申请h1b
,所以千万不要像我当初傻傻地只以原公司申请,等到看到那些印度人同时抽中数张h1b
时才扼腕。
第四,尽早与雇主讨论没抽到时的备案,就算没抽到,还是可以考虑其他方案解套;STEM
的学生可以延长OPT;有加拿大国籍者则可以改申请TN Visa;而若像我一样以上皆非者,
一个可能的办法便是请雇主帮你量身订做一个训练计画并以此申请J1 Visa,但J1 Visa在
"训练"结束后有返回母国服务的条件,因此必须能够拿到台湾政府书面证明,豁免返国服
务,之后才能继续留在美国工作;另一个可能的办法便是再申请一个硕士或博士学程,以
F1 CPT的方式半工半读,但不是每间学校都愿意一开始便提供CPT,因此申请前必须打听
清楚;最后一个办法,也是我后来采行的办法,便是请雇主把我派往海外分子公司,只要
在海外分子公司工作满一年,隔年便可以利用L1的名义回美国,L1的好处是效期五年且不
用抽签,但缺点是持L1者是不能换雇主的,换言之,除非未来能从L1转到h1b或绿卡,否
则只能替同一个雇主工作。
如果像我一样选择到海外分子公司工作,而且雇主愿意让你自己选择想去的国家,我会建
议选择加拿大,理由是因为加拿大移民政策相当宽松,工作满两年就可以申请归化,待拿
到加拿大国籍,若还是想回美国工作,大不了用TN Visa至美国工作,是一个进可攻退可
守的备案。除了加拿大外,我听说纽澳的移民政策也相对宽松,只是她们不像加拿大与美
国签有NAFTA,可以用TN Visa至美国工作罢了。
不过我当然没有这么幸运,虽然敝公司大多数的单位对于工作地点都是非常有弹性的,但
本人偏偏是在一个不允许work remotely的部门工作,因此,在经过三个月的等待,我的
生命又再次转了个弯,三周前我来到举目无亲的爱尔兰工作,不过要说两年美国的MBA教
会了我什么事的话,我想便是那种不断跨出舒适圈的信念,我们不知道生命何时何地又会
再次转个弯,只能相信 ”Nothing, and everything, is possimp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