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创世纪全国高中诗奖 征选办法
一、活动宗旨
本奖之设立,旨在奖挹青少年学生新诗创作。鼓励多元题材,重视开创性与感性力量,
更呼应全国高中语文领域之素养导向,期将“创作力”转化为未来人才的研发能量。
二、奖额与征件条件
1.本届不分名次征选7~10名,奖金各8000元。以上得奖者除奖金外,皆颁有奖状。
2.本奖征选二十五行以内的“新诗”,主题不拘。全国高中(高职)学生均可参加,每人
限投一件(单篇),且须以华文创作为主。
3.参赛作品必须未在任何纸本书籍、报刊杂志发表,亦不得于任何电子媒体发表。
三、收件期限与揭晓
1.收件:2021年10月1日开始收件,至2021年11日30止。以邮戳为凭,逾期或文稿资料不
全者不受理补件、抽换。
2.揭晓:2022年3月上旬得奖名单公布于《创世纪诗杂志》及相关网页。俟得奖人名单公
布后,另行通知赠奖日期及方式。
四、收件方式与注意事项
1.作品须以A4纸张打字打印,直式横书,一式四份。标题16号细明体,内文12号细明体。
除此之外,作品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记号。
2.除上述诗稿一式四份,最后请以另纸注明真实姓名(发表可用笔名)、就读学校(含班
级)、联络电话、联络地址、e-mail信箱,资料不足者不予受理。
3.得奖者于接获得奖通知后,另请提供作品电子档、详细之个人资料、照片、学生证影本
(至少须有寄件参赛时的学期注册章),以及得奖感言。
4.来稿请在信封注明应征“创世纪全国高中诗奖”,挂号邮寄:621嘉义县民雄乡文隆村
85号 嘉义大学中文系“高中诗奖评委会”收。
5.参赛者请自留原始底稿,主办单位不会寄回稿件。
6.所有得奖作品将在《创世纪诗杂志》刊登发表(视同“作品授权使用”),同时基于宣
传、推广,本社亦可多次刊登、利用(包含网络媒体),或集结成册(包含诗选),
可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7.得奖名单揭晓后如发现抄袭、代笔或应征条件不符者,由参赛者自负法律责任,并由主
办单位追回奖金、奖状。
8.征奖办法若有修订,得另行公告。
主办单位:
创世纪诗杂志社
协办单位:
文讯杂志社
嘉义大学中国文学系
#活动咨询:[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