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2021南投县玉山文学奖”征选简章(6/30)

楼主: Qorqios (诗人Q)   2021-03-27 23:44:47
“2021南投县玉山文学奖”征选简章
https://www.nthcc.gov.tw/Uploads/userfile/A3_1/2021-01-21_1653203201.odt
一、 宗旨:
为推展地方文学创作、发掘写作人才,并推展本县观光、文化之特色,鼓励全国艺文人士
探访南投、提笔书写南投,特举办本文学奖。
二、 办理单位:
(一) 主办单位:南投县政府
(二) 承办单位:南投县政府文化局
三、 征选类别及参加资格内容:
(一) 文学贡献奖: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本籍南投县,或设籍南投县,或曾就学或就业于南投县满5年以上者。
2、 长年致力于文学创作,文学作品集结出版5种以上者,并曾于最近5年内发表
新作者,或于文学推广具特殊成就者。
3、 未曾获得本县历届文学贡献奖者。
4、 参选者可采自荐或由公立机构、立案艺文团体书面推荐。
5、 自荐者应由本人签名。
(二) 文学创作奖:
1、 一般奖项:本国国民均可参加。
2、 作品内容须以描述南投经验为原则,倘未符合,不得参选。
(三) 类别及奖项:
文学贡献奖 请见本简章第三条第一项
乙名,颁给奖座乙座
文学创作奖
新诗
行数40至60行为限。
首奖1名,奖金5万元、奖座及奖状。
优选3名,奖金每名1万5仟元、奖座及奖状。
散文
字数以2000至5000字为原则。
首奖1名,奖金5万元、奖座及奖状。
优选3名,奖金每名1万5仟元、奖座及奖状。
短篇小说
字数以5000至15000字为原则。
首奖1名,奖金7万元、奖座及奖状。
优选3名,奖金每名2万5仟元、奖座及奖状。
古典诗
须创作一个主题四首作品,内含近体诗(绝句、律诗至少各一首),并标明韵部。
首奖1名,奖金5万元、奖座及奖状。
优选3名,奖金每名1万5仟元、奖座及奖状。
报导文学
字数以5000至15000字为原则。
首奖1名,奖金7万元、奖座及奖状。
优选3名,奖金每名2万5仟元、奖座及奖状。
四、 报名送件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 收件时间:即日起至110年 6月 30日止(以邮戳为凭)。
(二) 请向南投县政府文化局图书科(540南投市中兴路669号1楼)索取,或至文化
局网站(http://www.nthcc.gov.tw)下载简章。
联络人:图书科李小姐,电话:(049)2221619转408。
(三) 参选文学贡献奖者由个人自行推荐或公私立机构、立案艺文团体书面推荐,并
请检送报名推荐表暨个人出版品各乙份。
(四) 参选文学创作奖各类者,请详以下规定:
1、 每件参选作品请填写征选送件表乙份,并同参选作品纸本乙式5份送件,信封加注
“参加2021南投县玉山文学奖”字样及征选类别,邮寄(以邮戳为凭)或专人亲送于110年
6月30日下午五时前送达至南投县政府文化局图书科四楼(540南投市中兴路669号),逾期
不受理。(另作品电子档传送至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 每人参赛作品以每类一件为限,可各类同时参加,但必须分开送件所有文件及参
赛作品概不退还,请创作者自留底稿。
3、 参赛作品不得书写姓名及任何记号,以A4纸张电脑直式横打,字体以新细明体14
号字为标准,左边装订。
4、 参赛作品寄出前请详细检查,内容不符或资料不齐,不列入评选。并请务必确认
已确实送达。
5、 作品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参赛资格及得奖资格,追回奖金、奖座、奖状及
奖品等,除公布违规情形外,并保有法律追诉权,一切法律责任概由参加者自行负责,且
如因下列情事,须重制得奖专辑,本局将求偿衍生之相关费用。
(1)抄袭、冒名顶替、侵犯著作权。
(2)曾在报刊、杂志、网站、部落格、脸书、Line、Ig...等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或参加比赛得奖或已印制发表之作品。
(3)接受政府机关经费补助之作品。
(4)作品稿件上书写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记号。
(5)一稿多投,除取消得奖资格外,文责自负。
6、 参赛者经公布得奖后,不接受申请取消得奖资格。
五、 评审作业:
(一) 由承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负责评审工作,审查作业以书面初审及召开评审会议
定之,参选者对评审结果不得异议。
(二) 若参赛作品之水准未臻理想,评审委员得以评定从缺。
(三) 评审委员之配偶、三等亲以内血亲、姻亲参加征选时,应主动回避担任评审;
如应回避而未回避、经主(承)办单位发现、被举发者,无论是否已经颁奖,将注销奖项
、收回奖金、奖座、奖状及奖品,不得异议。
(四) 文学贡献奖需经评审委员三分之二票数,方能获奖。
六、 颁奖:
(一) 参赛作品由评审委员评定后择期公开颁奖(于颁奖典礼上公布得奖名次),时
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二) 各得奖人应配合承办单位颁奖时间亲自领奖,若非本人不可抗拒之因素未亲自
领奖且未委托他人上台领奖者,承办单位得取消得奖奖金。
(三) 奖金为竞技竞赛所得,依所得税法规定,得奖金额新台币2万元以上者由承办
单位代扣10%税金。奖金于颁奖典礼时统一以支票发给。
七、 权责:
(一) 得奖作品由承办单位出版,出版权归南投县政府文化局,著作权归作者,不另
支酬劳,得奖专辑出版后致赠每位得奖人5册。
(二) 得奖人同意将得奖作品著作财产权,完整非专属授权予本局及本局授权之第三
人,且无条件授权承办单位不限时间、次数及地域之利用权限;承办单位享有任何形式推
广之权利(包括:重制、散布、改作、公开传输及公开展示..等权利)。
(三) 上述著作之再利用均为非营利用途,若做营利使用,将再与著作权人协商。
八、 参赛者视为认同本征选简章,对简章之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九、 本征选要点如有未尽事宜,得经修正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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