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110年屏东县作家作品集写作计画征集简章

楼主: Qorqios (诗人Q)   2021-03-27 23:36:07
110年屏东县作家作品集写作计画征集简章
1、 主 旨:为蒐集地方文学史料,全面整理保存并推广当代文学作家之作品,提
供文学研究者具体参考之资料,以扶植具发展潜力之文学创作人才,创造本县丰富多元的
文学作品。
2、 主办单位:屏东县政府
3、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110年9月10日(星期五)截止收件(邮戳为凭)。
4、 征集办法:
名额
1名
对象
˙设籍本县县民
˙出生于本县
˙曾于或现于本县服务者
˙曾于或现于本县就学者
‧ 请检附参选资格相关证明文件。
‧ 当年度得奖人2年内不得投稿同一奖项。
奖励方式
创作奖助金新台币15万元整及个人著作70册。
‧ 创作奖助金包含照片使用费。
‧ 奖助金依税法等相关事项办理。
创作主题
不限
创作文类
˙散文、小说、新诗、报导文学等文类皆可,惟文类须单一。
‧ 可依不同文类分别送件,每一文类以一篇为限。
创作规格
˙诗词体裁40首以上,共1,000行以上。
˙其他文类5万字以上。
计画期程
˙申请资料(含作品)经初审,如发现不实、不全或伪造,恕不受理。
˙决审:
1. 110年10月(暂定)决审,评审包括创作理念、创作计画,必要时得邀请申请者进
行说明。如经评审委员会决议无合适之稿件,得从缺。
2. 评审结果公告于本府文化处网站,不另行通知。
˙111年01月期中审查。
‧ 创作计画如有变更,应于期中审查前以书面征得本府同意,否则视同违约,将撤销
奖助。
˙111年05月期末审查,审查重点为撰写期程及是否偏离写作计画大纲。
˙111年8月底前完稿并提交完成作品及领据送本府核定,以支付创作奖助金。
˙111年12月底前出版。
申请资料
˙申请表1份(表格一)
˙计画书5份(表格二)
˙本创作主题试写计画稿件3篇共5份
‧ 以上申请资料请烧录成光盘1份。
‧ 本计画采匿名评审,除表格一以外,以上申请资料不得标注姓名、笔名或任何可辨
识作者身分之记号,否则恕不受理。
‧ 请亲送或挂号邮寄至900026屏东市大连路69号,屏东县作家作品集写作计画收。申
请资料如需退件,请注明并附回邮信封。
1、 附则
(1) 配合数位化作业系统,完成作品除以A4纸张双面打印外,请亦以e-mail提供。
文字word格式,图像JPG数位格式,影音资料请以CD、VCD、DVD存录。
(2) 参选作品严禁抄袭、假借他人名义等不法情事,文学创作作品须未曾于任何形
式之媒体公开发表;违反上述情事者,将取消参加资格;已获奖助者,将追回奖助金,并
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 获奖助作品著作权属于创作者,惟本府有权安排媒体发表、公布于网站,并将
作品集结成册出版或再版;本府于作品发表、集结出版或再版时,均不另支版税及稿酬。
奖助者应同意所提供之作品全文资料(含图片),无偿授予非营利为目的电子书平台公开
发表与利用。
(4) 受奖助者应配合文化处举办之成果发表会,公开发表成果(公开发表形式包括
权利人以纸本或数位出版、播送、口述、演出、展示或其它方法向公众公开提示著作内容
),并义务参与本府办理之相关推广活动。
(5) 主办单位拥有该著作5年之出版发行权,期限截止若尚有存书,主办单位仍可继
续贩售。
(6) 入选作品于计画期间,如有偏离写作计画大纲等其他情形,本府得决定是否出
版。
1、 简章请洽屏东县立图书馆总馆服务台或至本处网站下载
www.cultural.pthg.gov.tw/
2、 洽询电话:08-7360330转520黄小姐
3、 本计画未规定事项,依本府及其它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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