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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苗栗县第24届梦花文学奖暨苗栗县文学集征选出版计画简章
一、目 的:
鼓励文学创作,培育艺文人口,奖励内容精湛、形式优美,能提升县民情操的
作品,保存地方文学,传承文史,以培养本县文学风气,增益文学创作水准。
二、办理单位:
(一)主办单位:苗栗县政府
(二)承办单位:苗栗县政府教育处
(三)执行单位:苗栗县立图书馆
三、征选类别、作品字(行)数暨相关规定:
(一)梦花文学奖:(单篇征稿,每类收一件作品为限,每人至多参加二类)
1、新 诗:60 行以内为宜。
2、散 文:字数以4,000字以内为宜。
3、短篇小说:字数以4,000字至10,000 字以内为宜。
4、母语文学:
含客家语、闽南语、赛夏族语及泰雅族语等,以教育部公布之母语文字
书写,字数、行数不限。
5、小梦花儿童诗:20 行以内为宜,限苗栗县国小在学或设籍学童参加。
6、青春梦花-新诗:40行以内为宜,限苗栗县在学或设籍者。
分: (1)国中组。
(2)高中(职)组。
(二)苗栗县文学集:(成册征稿至少200 页,每类收一册作品为限,每人至多参加
二类)
1、资深作家文集:
文学创作,不限文类,不限出版已否(新作、旧作均可,唯不得有版权
问题),足够印制 1 本书份量,(约 300 页×1 本,依此类推作品字数以每册
15 万字为原则【新诗除外】);印制规格:菊版十六开(21cm×15cm)。
2、儿童文学创作集:
凡将苗栗自然人文景观或风土民情等内涵融入,适合学龄前、国小低年级
的幼儿文学,以儿童文学故事书、图画书或绘本等创作方式呈现,以上
作品包含中文或母语,含图片、照片及文字以 50 页以内为宜。
3、母语文学创作集:
未曾出版之苗栗地区客家语、闽南语、赛夏族语及泰雅族语等文学创作,
形式含诗、词、散文、小说、剧本、文学论述等不限题材现代文学作品,
作品总字数以 5 万至 10 万字,诗、词足以成册者为原则(至少 200 页,
加入符合文稿之照片或插图至少 20 张);印制规格:菊版十六开
(21cm×15cm)。
4、文学家作品集:
未曾出版之作品,形式含诗、词、散文、小说、剧本、文学论述等不限
题材现代文学作品,作品总字数以 5 万至 10 万字,诗、词足以成册者为
原则(至少 200 页,加入符合文稿之照片或插图至少 20 张);印制规格:
菊版十六开(21cm×15cm)。
5、苗栗主题文学写作计画:
(1)未曾出版之作品,形式含诗、词、散文、小说等文学作品。
(2)第一阶段送件规定:提出一年之完整写作计画书(写作计画书如附件
5)、作品目录及部分试写作品(散文、小说等字数至少 2 万字,诗、
词至少20 首)。
(3)第二阶段通知获选者,依写作计画书完成作品,总字数至少 8 万字,
诗、词足以成册者为原则(至少200 页,可加入符合文稿之照片或插图);
印制规格:菊版十六开(21cm×15cm)。
四、参赛资格、征选对象:
(一)梦花文学奖:
1、作品内容以书写苗栗县人文风土民情地景者,不限资格,作品必须是中文
或母语,未曾发表之单篇创作。
2、设籍本县人士或在本县居住、就学及就业者,作品主题不限,作品必须是
中文或母语未曾发表之单篇创作。
(二)苗栗县文学集
1、资深作家文集:
民国 59 年(西元 1970 年)以前出生(满 50 岁)苗栗县籍(或曾设籍),
已出版著作3 本以上之作家。
2、儿童文学创作集:
全国年满 18 岁以上之民众,征选作品必须未曾出版,作品内容描述苗栗
人文、风土民情、地景者,且可出版成书者。
3、母语文学创作集:
设籍不限,未曾出版且足够印制成书之累积作品,题材与表现方式如前
所列;惟作品内容以苗栗地区客家语、闽南语、泰雅族语、赛夏族语等
母语创作。
4、文学家作品集:
(1)设籍苗栗县或在苗栗县居住、就学、就业者,未曾出版且足够印制成书
之累积作品,题材与表现方式不拘。
(2)作品内容描述苗栗县人文、风土民情、地景者。
5、苗栗主题文学写作计画
设籍不限,以苗栗为主题的文学书写,未曾出版且足够印制成书之累积
作品。
五、奖励办法:
(一)梦花文学奖:
1、新诗、散文、短篇小说、母语文学各遴选:
首奖乙名,优选、佳作各若干名。
奖金:首奖新台币5 万元整。
优选新台币3 万元整。
佳作新台币1 万元整。
2、小梦花儿童诗优选50名,每名奖金新台币2,000 元。
3、青春梦花优选20 名,每名奖金新台币5,000元。
4、以上奖项相关评选名额,评审委员会得于未超过奖金总额之情况下,因应
作品水准,调整各类得奖名额。得奖者除颁发奖金外,各得奖状乙帧,
得奖者出席颁奖典礼会场即赠予得奖作品专辑5 册。
5、依苗栗县政府公布得奖名单,请学校本权责依相关规定办理叙奖。
(1)本县教师参加新诗、散文、短篇小说、母语文学等 4 类组荣获首奖核予
小功1 次、优选核予嘉奖2次、佳作核予嘉奖1 次。
(2)指导学生参与本次征选获奖之教师核予嘉奖 1 次;该指导教师若为代理
教师,请于规定时间内将名单报府,由本府统一颁制奖状,请学校转发。
(若教师同一项目指导多名学生获奖,仅能择一叙奖,不得重复)
(3)另青春梦花得奖率前 3 名学校(送件需 2 件以上)及小梦花儿童诗得奖率
前 10 名学校(送件须 5 件以上),由承办单位办理敍奖〈上限 3 人,含
校长〉各嘉奖 2 次,得奖率=该校评审优选件数/该校总送件数。若承办
单位人员为代理教师,请于规定时间内将名单报府,由本府统一颁制
奖状,请学校转发。
(4)为鼓励及增进原民地区创作,请本县原住民族学校与原住民族重点学校
务必送件;另客家语、闽南语创作,请学校继续鼓励踊跃投稿。
(二)苗栗县文学集:
1、资深作家文集:
凡经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赠送稿酬 2 万元整,出版后并赠送作者该
出版品100 册(套)。
2、儿童文学创作集:
含故事书、图画书或绘本,凡经入选作品赠送稿酬 2 万元整,出版后并
赠送作者该出版品100 册(套)。
3、母语文学创作集:
含苗栗地区客家语、闽南语、赛夏族语及泰雅族语文化内涵者,凡经入选
作品赠送稿酬2万元整,出版后并赠送作者该出版品100 册(套)。
4、文学家作品集:
凡经入选作品赠送稿酬1 万元整,出版后并赠送作者该出版品100册(套)。
5、苗栗主题文学写作计画:
分两阶段赠送稿酬。
(1)第一阶段:遴选1 名,稿酬2 万元整。
(2)第二阶段:获选者依限完成写作计画,审核通过赠送稿酬8 万元。
6、上列作品包含中文或母语,入选作品之校对,由作者自负文责,出版完成,
主办单位择期举办新书发表会,邀请媒体记者及民众参与,推介本县文学
作品;主办单位并拥有该著作 5 年之出版发行权,期限截止时,若尚有
已印制之存书时,主办单位仍可继续贩售至售罄,或得由作者以定价 6 折
购回。
7、入选作品请依苗栗县政府公布得奖名单,本权责依相关规定办理核予小功
1 次,以资鼓励。
六、报名、征选投稿方式:
(一)梦花文学奖(采线上报名及投稿作品上传,网址 https://reurl.cc/W46V1k
截止时间110年4 月30 下午5:00):
1、简章索取:请至苗栗县政府网站https://www.miaoli.gov.tw/;
苗栗县立图书馆网站http://lib.miaoli.gov.tw/下载,
相关洽询电话:037-350887郑欣怡小姐。
2、线上报名及参赛资格证明文件、参赛作品上传:网址
https://reurl.cc/W46V1k 。线上报名及上传作品等资料提交完毕后寄送
通知信,请留意信箱。
(1)参赛资格证明文件任一(含身分证、户口名簿、学生证、工作证明或
在学证明等,该文件需可检核参赛者身分);文件档名请设置(参赛组别
-作者姓名)(例如:新诗-谷大神)。学校团体送件者,免征提参赛资格
证明文件。
(2)作品档名请依规定设置
A.个人报名,作品档名请设置:
(参赛组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例如:新诗-阅悦猫里-谷大神)。
B.学校团体报名,作品档名请设置:
(参赛组别-学校名称-学校作品编号-作品名称)
(例如:青春梦花国中-苗栗国中-01-阅悦猫里)
C.作品上传格式,采Word 档及PDF 档,二种格式皆须上传。
(3)青春梦花-国中、高中(职)及小梦花儿童诗送件,各校最高送件总数以
50 件为限。
(4)学校团体送件者,请于截止日前检附“团体送件表”正本乙份-须签章
(如附件 1、附件 2);青春梦花—陈秀卿课程督学收,小梦花儿童诗—
陈玉玫课程督学收。
3、参选作品须以电脑缮打,作品名称(16 号字体),内容(14 号字体),段落
“行距:固定行高”,“行高:24 点”直式横书呈现。
(1)新诗、散文、短篇小说、母语文学-客家语、小梦花儿童诗、青春梦花
以标楷体字型呈现。
(2)母语文学-闽南语:书写文字全汉字、全罗马、汉罗合用均可;拼音均应
遵照教育部公告的“台湾闽南语罗马字拼音方案”之拼写系统呈现;
用字部分,请用教育部公布之“台湾闽南语常用词辞典”。
(3)母语文学-原住民族语:请使用Times New Roman 字型。
4、作品中请勿出现作者姓名及其他个人资料,请确实检核,未依上述规定
完成线上报名及投稿作品上传等事宜,视同参赛资料不齐全,恕不受理。
(二)苗栗县文学集:
1、资深作家文集、儿童文学创作集、母语文学创作集、文学家作品集等4类
投稿者请备妥:
(1)征选报名表(如附件 4),连同资格证明文件影本(户口名簿、服务证明
等)。
(2)参选作品(文件格式:Word/A4 规格/直式横书/标楷体字型/ 14 号字体
打印;除“母语文学创作集-闽南语”书写文字全汉字、全罗马、汉罗
合用均可/拼音均应遵照教育部公告的“台湾闽南语罗马字拼音方案”之
拼写系统呈现/用字部分,请用教育部公布之“台湾闽南语常用词辞典”
及“母语文学创作集-原住民语”请使用(Times New Roman 字型)书面
1 式8 份。
(3)全文文字(含图文、影音档)之打字电子档光盘片 1 份,以上资料如有
不齐全者,恕不受理。
2、苗栗主题文学写作计画:
第一阶段送审截止日 110 年4月30 日(星期五)下午5:00 止
(1)征选报名表(如附件4),连同资格证明文件影本(身份证、户口名簿等)
(2)苗栗主题文学写作计画书(如附件 5)、作品目录及部分试写作品,
(文件格式:Word/A4 规格/直式横书/标楷体字型/ 14 号字体打印;除
“母语文学创作集-闽南语”书写文字全汉字、全罗马、汉罗合用均可/
拼音均应遵照教育部公告的“台湾闽南语罗马字拼音方案”之拼写系统
呈现/用字部分,请用教育部公布之“台湾闽南语常用词辞典”及“母语
文学创作集-原住民语”请使用(Times New Roman 字型)书面1 式8 份
(3)全文文字(含图文、影音档)之打字电子档光盘片 1 份,以上资料如有
不齐全者,恕不受理。
包装封面请加注“2021 年苗栗县文学集-加注征选项目”字样,挂号邮寄至
“(36045)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 50 号苗栗县立图书馆郑欣怡小姐收”详情请
至苗栗县政府网站 https://www.miaoli.gov.tw/或苗栗县立图书馆网站
http://lib.miaoli.gov.tw/下载报名表,相关洽询电话:037-350887
郑欣怡小姐。
七、收件时间及地点:
公告日起至 110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 (每日上午 8:00 至下午 5:00)止。
(邮寄或亲送苗栗县立图书馆,邮寄者以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采线上报名
及投稿作品上传,网址 https://reurl.cc/W46V1k,截止时间 110 年 4 月 30 日
(星期五)下午5:00截止。
八、评选:
(一)资格审查:作品字行数及相关规定由承办单位审核。
(二)作品审查: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之。评审委员会
得于未超过奖金总额之情况下调整各类得奖名额。
九、得奖名单或入选名单公告:
预计 110 年 6 月下旬公布得奖名单于下列网站:苗栗县政府网站
https://www.miaoli.gov.tw/;苗栗县立图书馆网站http://lib.miaoli.gov.tw/
十、注意事项:
(一)送件作品概不退件,请参赛者自行保存底稿。
(二)征文得奖作品交由主办单位集结出版;出版时由得奖者校对并自负文责,
其著作权属创作者,版权归主办单位,授权主办单位重制、公开播送(映)、
网络传输等,主办单位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广(如数位化、光盘、有声出版、
书报杂志等)、保存、转载和销售之权利,不另支付酬劳、版税。另配合政府
出版品电子书征集得永久授权、不限授权数及全书授权。
(三)参赛者须以真实姓名参加,惟得奖作品发表时得以笔名替代。每人至多参加
两类(梦花文学奖和苗栗县文学集分别计列)详简章三,参赛者对评审委员会
所做决议,不得有异议。
(四)参赛作品不得一稿两投、抄袭他人创作或冒名顶替参赛,若经发现将取消
资格,公布姓名,追回奖金及奖牌,并依法究办。作品若已进行编印、出版,
必须重新编制印刷等费用,由抄袭者全额负担。
(五)基于提升作品出版品质,获选作品之字数、图片或书名等,主办单位及评审
委员具有建议、增删权。
(六)送件征选者视为同意本简章之规定,对评审委员会之决议不得有异议。
十一、经费来源:
苗栗县政府编列预算。
十二、本征选简章经“2021 年苗栗县第24届梦花文学奖暨苗栗县文学集筹备委员会”
讨论,并经核定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十三、对本简章内容及活动,主办单位随时保有一切解释、补充说明、修改、暂停或
取消全部或部分之权利。
十四、预定进度:
收件日期:公告日起至110 年4月30日止
评审日期:110年5-6 月
得奖(入选)公布:110 年6月下旬
颁奖(发表)日期:110 年11月底前
十五、预期效益:
(一)增加文学创作人口,培养苗栗文学环境。
(二)引领县籍旅居外地人士重视及支持家乡文学。
(三)鼓励文学写作,提升学生语文创作能力,增进文学涵养。
(四)提升本土文学创作,有助于心灵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