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增订

楼主: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7-05-11 20:57:24
为维持良好的讨论风气,特增订以下板规:
第十二条 若有使用者滥用申诉功能,即认定为滥诉
如申诉案多达两件以上或不同ID申诉案,内容重复或相似;
或大量(两封以上)转寄私人信件、其他组务事务看板文章(两篇以上)于本板板面,以致洗
板或对板主群造成骚扰等,板主群得不受理相关申诉或水桶一年处置
再犯,则设为黑名单或处以永久水桶
第十三条 免洗ID或分身违规者将从严认定
本条所称免洗ID,即登入次数少于200次且发文数少于100篇者
而分身帐号认定条件如下:
1.登入位址相近
2.相关帐号皆有违规纪录
3.承上,文章或推嘘文内容主张相近
满足以上条件,即认定为分身帐号
免洗ID违规者,水桶处分视情节而定得处以两倍以上至五倍不等
再犯则处以水桶一年,屡劝不听者永久水桶
分身帐号则处以永久水桶,并向小组长申请多重分身帐号查询
以上板规亦将纳入本板板规中,也请各位使用者配合,感谢!
作者: scop28   2017-05-11 23:31:00
依照这公告 发文数少于100篇者 是免洗ID那flower2046不就是了?另外 主张相近就叫分身帐号似乎不合理如果连登入位置也拿来说 前几天在检举版看到 可能连群组长都变分身帐号了喔另外一个问题是 如果申请了多重分身帐号查询 结果证明不是分身的话 那处以永久水桶不就变成冤判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12 00:17:00
别急着出来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5-12 00:21:00
作者: YoursEver (猪是妳)   2017-05-12 00:24:00
scop28,你漏看了"或". 还有,怎么你的上站时间怎么恰好都满足某个条件啊? XD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7-05-12 11:03:00
那个 分身认定要帐号部喔 版主私自认定是无效的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12 11:10:00
免洗I'd"违反板规",违规情事由看板管理者认定,至于分身帐号,只是辅助评估,并不冲突,权限不在帐务部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7-05-12 11:27:00
免洗ID当然是看板管理者认定 而分身帐号权限在帐号部你有没有看过 上站 30 次 文章就可以有100篇的...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12 12:12:00
重点不在上站几次或文章几篇,重点应该在违反版规,违反版规由各板管理群管理,很正当呀
作者: kkabcd (乱板实习小组长)   2017-05-12 13:50:00
但是上站超过次数或文章超过数量就不是免洗帐号了两篇以上就是多.... 真的很多 你知道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