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未定义水桶后以分身发文的处理

楼主: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7-05-10 00:20:09
※ 引述《NohohonZoku (のほほん族)》之铭言:
: 板主群、各位板友好,检视板规后,发现对被水桶者开分身贴文并无相关处理,问题包含但不限于:
: 一、对疑似分身该如何检举?例如提出何种事证予板主群?寄予专任一位或任一板主均可?
通常分身检举,有以下条件:
1.IP相同(有些情况下同IP不一定是同一人持有)
2.本尊曾有违规纪录(水桶或不受欢迎使用者)
3.发言相似或完全雷同
4.分身于板上有违规
我们建议,检举者尽可能将以上事证蒐集齐全,再寄予任何一位板主即可
: 二、板主群相对应的处理流程为何?例如受理后是直接转送ID_Multi不介入?或经板主群会议后再决定是否移送?是否在板面公告移送?
以本板而言,板主群将讨论后进行认定,如成立的话将向小组长申请多重分身帐号查询
并由小组长向帐号部提出申请
: 三、违规者的处分?例如若经确定为分身帐号,需定义其情节严重程度区分、裁罚标准、再犯累罚;另外,如ID_Multi已裁罚退注、删帐,是否能在再针对其做处分?(可能有一罪数罚之争议);如当事人于移送前承认,并进行道歉等行为,是否保留认罪协商、减轻处分之可能?
如分身违规,部分看板是比照本尊违规之情节进行行政处分
也有看板是水桶加倍并将文章退文处理
至于本板,将会参考各大板分身条款而制定之,请耐心等候
: 四、滥诉之处理。例如因报复所生之相互举发、查无实证、构陷、主题不明、未依规定方式检举或举证等,板主群针对此行为的处理或处分。
板规第八条虽然列明申诉相关流程,然对于滥诉部分是需要板主群讨论后认定
原则上,若申诉案多达两件以上,且内容重复或相似,或不同ID申诉案之内容相似、雷同
或大量(两封以上)转寄私人信件、其他组务事务看板文章于板上,以致洗板或对板主群造
成骚扰等,除不受理相关申诉外,板主群得设以黑名单或水桶一年处置
申诉原意为受到水桶等行政处分者,得以向板主提出异议并请求解除其行政处分
我们相信,没有人会愿意拼命申诉同一件或相似的案子,只为争取自己的发言权益
甚至以分身或请托其他帐号,来进行上述的动作
但,在部分使用者刻意利用漏洞,不停于其他组务事务板上申诉同一件或多件相似案例的
情况下,于滥用申诉权,也就是滥诉部分,板主群将严加认定
至于不受欢迎人物,经小组长、群组长认定者,自无申诉的权利
: 五、条例之产生方式。例如经板友讨论后由板主群拟定相关规定,于公告后施行?
: 以上,感谢各位拨冗阅毕,期能抛砖引玉,完备板规未尽事项。
目前板主群倾向于将分身条款增订于现有板规中,预计最迟5/12前增订完毕
感谢N板友的建议,也谢谢各位于板上对于板规的各项建议
希望Life板可以朝理想的学术讨论而不涉及营利行为的方针前进
作者: NohohonZoku (のほほん族)   2017-05-10 15:10:00
感谢答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