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法律精神的权力基础为何??

楼主: juotung (想飞)   2011-04-01 12:58:01
※ 引述《AndrewPublic (安德鲁是<<道德浪女>>)》之铭言:
: 这边实在是好缺水
: 最近看到这篇觉得太值得说一说了
: 所以就让我牛刀小试一下吧~
: 一种很常见的想法是法律是由(多数)人民授权 所以当人民收回权力时
: 法律就当失效 而人民可以做这种收回 才代表法律是"民主的"
: 然而这个说法有两个问题
: 第一个是那在多数人底下被牺牲的少数是无法解决的难题(为何他们要忍受?)
这部份我觉得卢梭就说的很好
多数决在概念上并不是全体<
作者: Augusta (贱民有贱民的选择....)   2011-04-02 21:12:00
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对于民主与自由的理论建立在一个颇为梦幻的前提:人受过公民教育后会是完全理性的。所以民主与自由的诉求一定会是正确的。可惜这个理性人的神化早已破灭,因此民主的理论与现实才会有落差,现在才会需要去设想如何修补这人之非理性面所造成的制度漏洞。于是有所谓的专家治理,但专家再比一般人理性终究也不是柏拉图的哲学家皇帝,就算是训练有素的狗,也泯除不了狗的野性...所以变成现在政治理论是两边锯箭补锅想截长补短XDD
作者: AndrewPublic (安德鲁是长岛冰茶)   2011-04-06 09:51:00
我虽然知道当时的启蒙对理性的想向是那些其实还颇为贵族的理性人,可是我一直以为这可以升华成某种哲学假设而不受当时实带限制(疑,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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