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本人常常去吃吃到饱,
每次吃完,逐渐僵硬的动脉跟越来越肥大的肚子,
总让我悔意满点,
可是日子一过,肚子一饿,听到哪有好餐厅,
就又忍不住不远千里的去吃了,
人心也大多如此,如同毒瘾烟瘾,
只要一沾上了,悔意再重也敌不过瘾头,
初犯、非故意犯的确应考虑悔意
,但常业、累犯,其悔意是否还能有其值得考虑的价值,
个人觉得其实是很有疑问的,
而且这些行为,即便一时矫治,只要还有一点根,
往往只要再接触同类环境、或是生活不顺遂时,便很容易再起。
因此对于常累犯的法律目的,
是否更应该强调根治与隔离,
就算出狱也应该进行强制追踪,
而不是刑罚判一判关一关,看起来没事就可以放回社会这样!
更不用考虑说有没有悔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