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不是可以区分啊,
这次事件发生后,
发现道长们各自心中的标准不一。
考量的重点也不一样(例如考虑不要让实习过度被当免洗),
陈君玮律师在这个事件的作法,
看起来是认为实习律师不需经过指导同意,
可以帮别的律师代庭。
不知道大家的线画在哪边?
如果只有陈君玮律师的见解那样,
其实以后大家执业时就注意陈律师作法就好
(例如未来略为提醒实习)。
可能的标准如下(依我心中的宽严次序):
1.实习律师不当诉讼(复)代理人出庭,只能坐旁听席(我所知道的多数事务所作法)。
2.实习律师能当诉讼(复)代理人,但指导需亲自在旁边一起开庭。
3.实习律师能当诉讼(复)代理人,但指导需知情,旁边有正式律师一起开庭。
4.实习律师能当诉讼(复)代理人,但指导需知情,可独立开庭。
5.实习律师能当诉讼(复)代理人,指导不需知情,但需旁边有正式律师一起开庭。
6.实习律师能当诉讼(复)代理人,指导不需知情,可独立开庭(本件陈君玮律师作法)
不知道大家觉得1-6线画到哪边比较好?
※ 引述《APUDOOR (APUDOOR)》之铭言:
: 我想讨论一下为何实习律师不能开庭这件事情
: 1.既然都律师高考及格 为何不能独立或练习独立开庭?只要当事人跟指导律师没意见。有何不可?
: 谁天生下来就会开庭?
: 2.法院一堆毫无法律专业的也在做诉讼代理,为何实习律师不能代庭 非常莫名其妙
: 3.如果实习期满。不走传统诉讼。那这样是不是完全不知道开庭是什么?不是很可笑吗?有律师牌却无“独立”开庭经验
: 4.即便诉讼经验丰富的人也会错误百出,为何不能让实习律师开庭?
: 最近在简易庭常常看到银行法务对债务人提告时候,完全忽略掉今年央行升息而使用错误的利率去计算。即便这些几乎每天跑法院的人也常错误百出
: 很多法官都给包容度 为何不能给实习律师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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