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 态】办公桌出租,不需合署,
【地 点】台中市西区自由路一段40之7号
【办公室环境及特别条件】
1.助理协助代接电话、收件、客户茶水,开庭开会电话不漏接。
2.会议室。
3.多功能事务机(影印、传真、扫描、打印)。
4.近台中地院(走路大约12分钟、骑车大约3分钟)、台中高院(走路大约15分钟)。
【收 费】
费用4000元至5500元不等,有意者可以亲洽或是电询
(以上租金已含大楼管理费、水电费、网络费等)
影印、打印之数量可谈。
【连络方式】
详情请洽本人张律师:0906-35171D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