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非告诉乃论之罪撤告问题

楼主: ArrancarnNo4 (4号)   2021-09-27 00:02:34
各位道长,小弟弟想请教一个实务问题
非告诉乃论之罪,提告之人就算不玩了,检座想玩的话,还是可以处理被告
以小弟弟的经验而言,提告方跟被告和解,除了跟检察官表示不愿追究之意外,通常检座
都会询问提告方是否愿意给予被告不起诉(含简式不起诉)或缓起诉处分,龟毛一点的检
座还会要告代具状载明同意给予被告不起诉或缓起诉之意旨
所以我自己在当告代撤告的时候,如果是和解掉的案子,我都会具状陈报两造已经和解,
我方不再追究外,也愿同意检座赐予被告不起诉或缓起诉处分
不过前阵子跟同道讨论时,同道觉得没必要写这么多,只要写上已经和解不再追究请检座
从轻发落就可以
但小弟弟是觉得写清楚同意给不起诉或缓起诉处分比较明确
所以,想请教一下如果各位道长,如果你当非告乃罪的告代,在确定要终局和解没有想要
留个尾巴的案子上,会怎么具状呢?
作者: super10000 (超级无聊)   2021-09-27 00:08:00
也是写明要不起诉或缓起诉
作者: winterrain (冬天的雨)   2021-09-27 00:29:00
首先要明白为何检察官在非告代想要和解 其实就是打算不起诉或缓起诉啊 不然没有必要这样问 所以为了避免检察官日后又来询问 可以在和解时同时表明上开意思更正 非告乃
作者: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21-09-27 12:56:00
写明无争议~
作者: ppingin (唉)   2021-10-07 23:43:00
有被害人提告的非告乃,和解后要求他撤告,仍有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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