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之铭言:
: 据我所知
: 大部分的律师都是以件计酬
: 而且是正式服务之前就先收费
: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 律师愿意接受后酬呢?
: 假设我有一件侵权损害赔偿的案子 求偿金可能达300万
: 我先给律师较少的服务费 假设3万
: 一审胜诉之后再给3万
: 之后若执行获赔金额再让律师抽3成
: 例如100万 就以30万做为律师的后酬
: 请问这样合理吗?
大家这样轮流敲打你
我要是不参一脚真感到寂寞
我也来分享一个我的后酬案件给你
当事人身价数百亿
本案获胜的期待利益可以达到1亿
当事人也很擅长商业谈判
先给付的的律师费是200万
后酬是1000万
所以现在你要提供你的背景给我了吗?
你的身价多少?信用如何?
你要给我多少前金?多少后酬?
我已经把范本给你了,麻烦自己套一套。
所以你可能真的未达本所报价的下限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