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案件状况简述如下
当事人是A
另外有个人叫B
B对C有大约45万元的债权(债权是真正,两造皆不争执)
B在生前将其对C的债权转让给A
A持有的债权让与证据有:
1. C签的借据
2. B给A的债权让与书
C不想还钱 对A提出债权不存在之民事诉讼
C又抗辩A持有的债权让与书仅有B的印章 没有签名 是A盗盖B的印章
后来此诉讼二审定谳
C败诉 也就是民事认定A确实受让B的45万债权
民事也认定C无法证明债权让与书是A盗盖B的印章
同时C也提刑事 A被依伪造文书起诉 一审判决A盗盖B的印章
债权让与书是伪造的
(理由大概是B没道理把债权让给A, 让与不合理等等...
但没有直接证据认定盗盖)
请问 1. 民刑事认定不同 如何处理 ?
2. 刑式二审应如何辩护 ? 版友可否推荐嘉义或台南的律师 ??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