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
人资公司:咏驰企业有限公司(统编28816526)
【工作型态】
受雇,行政专案人员
【工作内容】
1. 办理儿童权利公约咨询会议作业相关事宜。
2. 办理法规检视作业相关事宜。
3. 办理儿少权利国家报告作业相关事宜。
4. 办理儿童权利公约招标文件、核销、拨款等相关事宜。
5. 办理儿童权利公约相关资料蒐集等相关事宜。
6. 办理儿童权利公约与相关部会、民间团体、委办单位业务联系事宜。
7. 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工作地点】
社会及家庭署台中办公室(地址:台中市南屯区黎明路二段503号5楼)
【工作时间】
自105年4月1日起(视办理面试时间,录取后上班)
8:00 AM ~~5:00PM 周六周日休假 (弹性上班时间为9:00)
【薪资范围】
注意!!!!最低起薪受雇律师5万、实习律师2.5万
未达此标准删文并劣退
新台币4万5,354元(非律师工作)
【公司福利】
员工餐叙、生日礼金
【特别条件】
法律、外文、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政治、外交、公共行政、犯罪防制
(治)或其他经社家署认可之国内外相关学院、系、所硕士班毕业之人员。
【联络人/连络方式】
意者将履历、自传(附照)传至
张先生/ majesty0201@gmail.com/0958-068536
【其他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