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的各位先进 道长们好
小弟目前还是菜菜的实习律师
不过因为先前在事务所当过一阵子法务
也学过如何撰状,所以简单的刑事告诉
状或民事损坏赔偿起诉状还难不倒我
现在的问题是:知道小弟考上律师后,偶有朋友亲戚会来“咨询”,当然复杂案件我会转
介,简单的案子想留下来洗个经验。
所以现在面临能否代撰书状的疑惑。
参考条文:
律师法第48条1项规定:“未取得律师资格,意图营利而办理诉讼事件者,除依法令执行
业务者外,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金。”
烦请版上的各位先进开示一下(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