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明诚律师事务所 所长吴春生律师
【工作型态】律师行政助理
【工作内容】需善于电脑文书表格之制作、打字、送状、卷宗档案管理、
及事务所相关行政业务。
【工作地点】高雄市鼓山区中华一路970号4楼(美术馆区)
【工作时间】原则上与法院上下班时间相同
【薪资范围】视应征者之学经历面议
【特别条件】大专毕业,法律相关科系毕业佳。
【联络人/连络方式】刘助理/07-5227101
【其他备注】履历表请寄至 高雄市鼓山区中华一路970号4楼
或 lawyer_wu001@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