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枚小小的助理想要讨教一下
关于交付审判,律师声请阅卷是应该向地检署或者地院呢?
因为以前的事务所老板都是说要我帮他向地检署声请阅卷
大概都在一星期内会通知我们去阅卷
现在刚换到联合事务所,有三个律师
可是最近有个也是要交付审判的案子,我本来打算要向地检署声请阅卷
结果A律师就说我搞错了!应该是要向地院声请阅卷
我还以为是我记错了
可是B律师立刻拿出自己的平板秀出地检署网页说是跟地检署声请没错!!!
正当A律师说他之前是跟地院声请的耶!
C律师是所内最资深的,他却一脸悠哉地说...看地方看人啦!每个地方办事程序不一样
于是我搞糊涂了
估狗了一下
好像C律师的说法比较偏向这个网页 http://ppt.cc/4TR7
B律师的说法就是 http://ppt.cc/Q3Dp
A律师的说法....目前还没找到orz
请问各位专业道长的经验,到底是该跟谁声请阅卷呢?
如有描述不清楚,或者问题太蠢,请不要鞭我喔Q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