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thenah (athenah)》之铭言:
: 各位律师同道大家好:
: 最近正在找寻受雇律师的工作,
: 因为先前实习的事务所没有留我,
: 因此实习完毕也没立刻加入台北律师公会,
: (心里妄想受雇时的事务所愿意帮我出那笔入会费)
: 但现在有面试通过的所就要求我必须要先入律师公会
: (就是要我自己负担入会费),
: 取得执业资格后,才能去那里上班,
: 可是现在有个疑问,如果我没有事务所,
: 加入律师公会的申请书是否就必须填自家地址、电话,
: 之后正式进事务所上班后,再跟公会、法院改地址、电话?
: 这样不会有问题吗?
: 打去问台北律师公会,他们好像都不建议以个人名义入会,
:
: 还有偷偷问一下,现在不帮律师出入会费是常态吗?
: 好羡慕有新进同道都不用自己付入会费啊………
1.一个月花三千到五千找个事务所,可收信跟当豋入的地方,或者去找人分租商
业中心,位子跟地址共用,也可以当做登入工会的地址。
2.主区的入会费跟常年会费,要看事务所,基本上大多事务所都是认为这两个是
律师执业的必要成本,即要当律师本来就要自备执业的条件,我自己的主区费
用都是自己出,事务所愿意佛心出就当赚到,自己出是应该;又主区以外的倘
为事务所叫您去开庭,无论入会费、月费或交通费,一律都事务所出,因为这
是替事务所赚钱,成本本来就事务所承担,不过多数所会有加入外县市的条件
,譬如加入非主区会员未满一年或两年离职的话,必须按比例退还登录费用给
事务所。
3.事务所地址写家里,家里就没有自用住宅的优惠,不过之前有道长有去打过行
政诉讼,主张只有客厅部分有执业,并非房子全部,印象中有打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