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支付命令无法被拒收?

楼主: airangel0217 (诩滴滴)   2014-06-11 00:01:23
小弟替当事人写一件支付命令,相对人是一家公司
因为一直无法合法送达,以致于超过一个月都无法确定
小弟有一些疑问
1、这家公司明明就有在营业,怎会无法送达?如果是被相对人公司拒收
是否就无法发生送达之效力?还是可以如某台湾法律网所写:
如债务人恶意拒收支付命令,可以声请法院用补充送达、
寄存送达及留置送达方式来完成送达?
(小弟没试过,试问前辈前述内容是否为真)
2、以前当助理时,如果相对人是公司的话,声请支付命令时法代地址都会
直接写公司地址,我想问对于法代之送达,
写公司的地址书记官会直接送达到公司地址,
还是书记官会等债权人补法代誊本后,依据法代户誊地址寄送,才算合法送达
?(小弟没当过书记官,被当事人一问,只会讲要合法送达,才会发生效力,
只好 答非所问)
楼主: airangel0217 (诩滴滴)   2014-06-11 00:03:00
标题更正:支付命令被拒收的效力?
作者: ROCKMANX6 ( )   2014-06-11 07:53:00
拒收就直接告,拿拒收的证明声请假扣押看看。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觉)   2014-06-11 08:45:00
阅卷看一下送达回证,如果是大楼管委会退回,或许已停业如是当事人讲有在营业,不知是多久之前的资讯。支付命令发出后,嗣后陈报法代户腾,会对法代户籍再送一次
楼主: airangel0217 (诩滴滴)   2014-06-12 00:08:00
成本考量
作者: ixixet (= =)   2014-06-12 14:14:00
个人意见同on大,与其一直发支付命令迟误,不如告了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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