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这款检察官...

楼主: keepwild (牛奶糖)   2014-06-05 18:49:18
小弟将近半年前受当事人委任撰写再议声请状,结果近日该当事人告知我,
地检署检察官已经传了他三次,而且案号非侦续字,而系他字案,开庭时
检察官一直逼问他到底是何时收到不起诉处分,因为似乎卡在该再议有可能
是再议末日,也可能是超过再议期间一天,据了解,当事人的不起诉处分当
时是到派出所领取,而该检察官亦有向派出所调阅当事人签收之相关公文,
孰料,今日又接获当事人来电,说检察官认为当事人一直无法确定受领不起
诉处分的时间,所以要求当事人提供小弟的姓名,说是要传小弟去讯问,小
弟告诉当事人称:我可以去作证啊,但不起诉处分不是我受领的,我也没办
法告诉检察官受领日期;但当事人却跟我说,他因为不想麻烦我,就告诉检
察官他放弃再议,并且已经在笔录上签名...小弟觉得这检察官根本是故意的
,明知小弟只单纯撰状,却告诉当事人说要传我去讯问,当事人只好放弃再
议,这样下来检察官就可不必再确认再议是否合法,这检察官实在有够烂的...
越想越火大,所以上来分享一下,话有点多,请大家见谅...
作者: guanquan   2014-06-05 19:36:00
申诉吧!不要姑息。
作者: didadi (林林总总拎拎走)   2014-06-05 20:29:00
为什么说要传你去问就会造成当事人愿意舍弃再议的结果?在你还没请当事人转达你不知道何时收到再议书类之前检察官表示可能会传你作证 这样有什么问题吗?我倒觉得当事人很可能是看了检察官出示的证据 确认收受书类的日期而知声请再议逾期 才会愿意撤回再议 只是对你讲好听
作者: qoomii (过自己的生活)   2014-06-05 21:03:00
请你去申诉吧,搞不清楚状况只听转述就这样生气去申诉或陈情,搞清楚状况也好,若真如你所言的烂还你朋友一个公道,若结果不是这样,也请你接受
作者: hamfighters (未定)   2014-06-05 22:53:00
已经不起诉的案件 还可以用原案号开庭吗? 开庭笔录还有法律效力吗?
作者: yunghao (我不懂法律...)   2014-06-05 23:07:00
依前段所述摆明就是再议送去高检..高检觉得再议是否在时限内有问题..所以发回要地检再查清楚..更何况..检察官怎么知道你的当事人不是一收到不起诉处分书就拿去请你撰状..所以如果请你写的那天在再议期间内不就代表再议合法..何必还没搞清楚状况就往坏的方面想..说错..是请你写的那天就是他的收受日..也不无可能..总之是尽可能查清楚收受日..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你的当事人自己要放弃还是检察官逼他放弃你都还没搞清楚吧...
作者: mattaus (向前转动的巨轮)   2014-06-05 23:20:00
|对当事人的片面陈述深信不疑,表示你还有很多要学的
作者: hc1118 (人˙非)   2014-06-06 08:58:00
再议真的逾期的话 检察官为何不直接驳回?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觉)   2014-06-06 09:06:00
警局寄存领取的纪录只会保存几个月,所以就是时间不明了传可能知悉的人(或许当事人有告知撰状人)作证,算合理吧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6-08 09:41:00
为什么说要传你去问就会造成当事人愿意舍弃再议的结果?
作者: vinmo (小强)   2014-06-10 08:26:00
高检署就再议是否合法部分发回调查,确实是用他案没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