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
谢岳龙律师事务所 主持律师谢岳龙律师
【工作型态】
实习律师
【工作内容】
撰状、协助行政工作等
【工作地点】
近新埔捷运站2号出口(走路5分钟内)
【工作时间】
原则上9:00~6:00,中午12:00~1:00休息
【薪资范围】
面议,应该会高于24K
【公司福利】
1.劳健保劳退、年终、中秋月饼、吃海鲜。
2.敝所鼓励员工买书做研究,法律参考用书均可报公帐。
【特别条件】
1.已受完基础训。敝所先前征到的实习律师说等受完基础训再来,
之后又说要出国了;已经谈好的受雇律师说给他1-2个月办好离职,
后来又说另有高就了;因老板遭放鸽子的情事不断,
因此如果你有意愿的话希望能1-2周内到职。
2.若期满有留任者希望至少能待2年。此仅为君子协定,
也没有签契约,如果你很不OK或你觉得老板很不OK,
当然随时可以终止雇佣关系。
【联络人/连络方式】
1.联络人:谢律师
2.联络方式:
请寄履历至syllcm.tw@msa.hinet.net
或电话02-2258-7308,但因为中午12:00-1:00通常大家会出去吃饭,
所以电话可能没人接。
【其他备注】
板上前几个礼拜似乎有道长发问关于敝所的事,也在下文顺便说明
先前的征人文是在下拙撰,在下在敝所任职近一年,短期内也无离职的打算
经老板同意,公开揭露资讯如下:
1.老板原为新北地检检察官,敝所以传统民、刑事诉讼为主,
刑案数量较多。
2.老板对于书状有一套要求,简言之就是比照法院、地检署书类的书写方式,
希望你生性乐观开朗觉得被老板碎碎念回去改了就好,
但敝所一大优点是状纸数量不多,老板不会要你写过的点重复写了又写,
绝无一件案子写到准备2-30状这种现象,工作量尚称合理,
在下入所近一年,不常将书状带回家加班,平均大约1个月2-3次。
另外实习律师的状纸通常会先给在下看过初步修过才给老板,
因此你直接被老板飙状纸的机率较低。
3.老板会突然宣布今天要请吃饭的消息,另因老板热爱吃海鲜,
所以如果你对海鲜过敏可能会没东西吃,还有你也不能讨厌泡茶。
4.目前敝所员工有1行政助理与2受雇律师(其中一名是在下,另一名是实习扶正),
办公室空间宽敞且景观佳,软硬件设备俱全,冷气也够冷。
又因助理只有1人,故实习律师也需帮忙接电话、阅卷、递状、
和法院联系、洗茶盘等行政工作。
5.实习律师的指导部分,有时老板不在,在下忝为敝所小前辈也会协助,
敝所前任实习律师入所时完全没有法务相关经验,在下从存证信函、
起诉状、准备状、辩护意旨状等各种书类格式开始教,
收到对造写的特别好或特别烂的状纸也会叫实习学习其优缺点,
老板则常会带去旁听开庭(远至宜兰地院、花莲地院都去过),
一开始会先叫你看卷,不会直接丢案件给你负责,
因此在下能非常确定的说敝所确有进行实质指导。
6.考量实际工时等一切情状,在下认为在敝所工作的生活品质甚高,
至于与老板之应对相处则是每个人个性不同、见仁见智,
在下生性大而化之所以不觉得有何困难处,以上均为在下实际经验,
或含有主观性质,谨供各位道长参考。
最后补充:
在下有跟老板反映常征人会让求职者以为敝所有问题,
老板霸气回应:反正想来的人自己自然会去打听啊!
如同前述,好几位已经谈好要来的无缘同事之后都放敝所鸽子,
故窃以为常征人与否并非判断事务所良窳之唯一标准。
之前的征人文在当时征到之后在下想说就可删了,并此叙明。
以上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