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neejen (加油)》之铭言:
: 我的指导律师都会带我去开庭
: 我坐旁听席 然后我都会拿笔记本记笔记
: 前几次没事
: 可是今天记笔记就被审判长制止了
: 我问了工作单位其他几个实习律师
: 他们记笔记都没被制止过
: 请问一下~
: 所以能否记笔记~是法官说了算吗?
先前vanishbaby有在本板PO过法治时报社提供准许笔记的公文,刚去查发现网
址有变更:
http://album.blog.yam.com/show.php?a=lawpaper&f=8544210&i=20566423&p=35
司法院 100年10月14日院台厅司一字第1000025703号函
主旨:法庭开庭时,诉讼关系人或旁听人于不影响法庭秩序之情况下记笔记,不应
禁止,请转知所属法官配合办理。
说明:按法庭开庭时,诉讼关系人或旁听人,均应保持肃静,不得有大声交谈、鼓
掌、喧哗、向法庭摄影、录音、吸烟、饮食物品,亦不得对于在庭执行职务
人员或诉讼关系人等加以批评、嘲笑或其他妨害法庭秩序之行为,法院组织
法第90条、法庭旁听规则第 7条定有明文。此项规定旨在维持法庭秩序与庄
严,俾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并确保当事人受公平审判权利。如诉讼关系人或旁
听人仅在法庭笔记,别无上述妨害法庭秩序之行为,即与上开规定不相当,
自无禁止之理由。
印下来随身携带吧!我有旁听需要时都会随身带着,不过目前还没被刁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