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运输第一级毒品主观问题!?

楼主: colinton (YCL)   2014-03-13 09:52:05
※ 引述《saintmusic ()》之铭言:
: 各位道长好,不才的当事人被诉违反毒品危害条例4I,
: 扮演角色应该是马夫= =...但重点在于,他在羁押
: 前都坚称对方跟他说里面是高价值违禁品,不是毒品,
: 他是直到被查获才知道是一级毒品。
: 想问的点是,4I的主观部分是否需要行为人对于运输
: 的毒品等级也具有认识才该当?还是只要客观上是
: 几级就是几级?不才偏向前者,但也不大确定@@
: 另外,这种运毒案件,打有认识过失翻盘的机率高吗?
: 请诸位道长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1.“所知轻于所犯,从其所知”,我认为要有认识到所运输的是一级毒品才会构成。
2.毒品案一般很难翻,如果被告本身就是施用毒品者,那难度会更高。
如果之前就卖过其他毒品,那我个人建议就准备打毒品危害防制条例17条2项吧。
作者: saintmusic   2014-03-13 22:53:00
感谢大大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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