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板首PO,各位前辈好
小弟最近刚找到实习,
进去后发现一些问题,
如原本说好下班时间是六点半,
但却常常会要求到其他地方出差,
下班时间就延后(半个小时之类的),
请问大家能接受这样的情形吗?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真的很想离职,
但当出签约时有规定提早离职须赔偿几十万的赔偿金,
(虽知不合理,但中南部实习难找+本身非国立,担心会找不到实习,
一有事务所愿意录用就鬼遮眼签了......)
中途离开的话,实习时数怎办?会影响律师生涯吗?
现在感到进退两难,所以上来求助各位前辈!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