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警局提告的人是我不认识的网络上的人(以B代称)
我想请问
1.警局找到嫌疑人(我)而请去做笔录时,会通知B嫌疑人是谁吗?
(上网查了资料有看到"侦查不公开"但是好像是刑事案件才适用?)
2.侦查庭发的传票会有双方个资吗? 会记载哪些项目呢?
3.若侦查庭开完,获得不起诉处分(感觉会不起诉)
那判决书上面会载明多少个人资料呢?
可以请求不要把个资让对方(B)知道吗?
4.请问不起诉是一定要跟对方(B)谈和解吗?还是案件就结束了呢?
因为觉得如果找个理由去写个笔录,
就可以轻易获得他人的一堆个资,实在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