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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suitSug
[咨询] 常见网络讼棍提告案由或罪名?
楼主:
bgworld
(Solid)
2014-09-29 17:33:54
如题
似乎最常见的是妨碍名誉、毁谤等
其他种类的大约是哪些?
就目前观察,于留言板上容易碰上的似乎是妨碍名誉、毁谤
谢谢
作者:
tetzucid
(碎碎念的糟老头)
2014-09-30 11:13:00
诽谤
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14-09-30 12:46:00
只有妨碍名誉罪章没有妨碍名誉罪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4-09-30 22:17:00
伤害罪 你的言论对原告(颂X)的心灵造成伤害(快笑死了XD哪个天才教的XD
作者:
LLsolo
(键盘法官)
2014-09-30 23:06:00
就像二楼说的 主要就是妨碍名誉罪章里面的公然侮辱和诽谤当然有人也会告一些妨碍电脑使用.........心灵造成伤害让我想到类似像是心灵镇暴之类的招式心灵伤害告伤害罪我是还没有遇到过= =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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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 有些讼棍会用一些踩到边线的小事证 推上侦察庭之后再去蒐你的文抓语病告加重诽谤 例如有些人被告后会想到去之前的法律板问 问的时侯可能被推文钓到 就带点情绪上来 最后那篇文章就变成补充事证了
楼主:
bgworld
(Sol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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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分享原来还有这几种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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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文问,约聘书记官刻意误导他人自己是法官,有刑责吗
作者: kaibase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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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誉这类算初阶的.....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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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 有些讼棍会用一些踩到边线的小事证 推上侦察庭之后再去蒐你的文抓语病告加重诽谤 例如有些人被告后会想到去之前的法律板问 问的时侯可能被推文钓到 就带点情绪上来 最后那篇文章就变成补充事证了
楼主:
bgworld
(Sol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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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分享原来还有这几种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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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文问,约聘书记官刻意误导他人自己是法官,有刑责吗
作者: kaibase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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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誉这类算初阶的.....
作者:
LLsolo
(键盘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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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豆花K大耶,看你对误导的定义囉,类似的规定在刑法158条刑法158条冒充公务员而行使其职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条件要建立在"冒充"+"行使职员,我想这太难了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å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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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K君自行以新文章发问,不要“借文问”。本串离题,锁定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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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 有些讼棍会用一些踩到边线的小事证 推上侦察庭之后再去蒐你的文抓语病告加重诽谤 例如有些人被告后会想到去之前的法律板问 问的时侯可能被推文钓到 就带点情绪上来 最后那篇文章就变成补充事证了
楼主:
bgworld
(Sol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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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分享原来还有这几种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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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文问,约聘书记官刻意误导他人自己是法官,有刑责吗
作者: kaibase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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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誉这类算初阶的.....
作者:
LLsolo
(键盘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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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豆花K大耶,看你对误导的定义囉,类似的规定在刑法158条刑法158条冒充公务员而行使其职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条件要建立在"冒充"+"行使职员,我想这太难了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å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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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K君自行以新文章发问,不要“借文问”。本串离题,锁定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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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 有些讼棍会用一些踩到边线的小事证 推上侦察庭之后再去蒐你的文抓语病告加重诽谤 例如有些人被告后会想到去之前的法律板问 问的时侯可能被推文钓到 就带点情绪上来 最后那篇文章就变成补充事证了
楼主:
bgworld
(Sol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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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分享原来还有这几种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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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文问,约聘书记官刻意误导他人自己是法官,有刑责吗
作者: kaibase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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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誉这类算初阶的.....
作者:
LLsolo
(键盘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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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豆花K大耶,看你对误导的定义囉,类似的规定在刑法158条刑法158条冒充公务员而行使其职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条件要建立在"冒充"+"行使职员,我想这太难了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å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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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K君自行以新文章发问,不要“借文问”。本串离题,锁定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14-10-01 09:12:00
补充一下 有些讼棍会用一些踩到边线的小事证 推上侦察庭之后再去蒐你的文抓语病告加重诽谤 例如有些人被告后会想到去之前的法律板问 问的时侯可能被推文钓到 就带点情绪上来 最后那篇文章就变成补充事证了
楼主:
bgworld
(Solid)
2014-10-01 11:17:00
感谢各位分享原来还有这几种
作者:
KerLae
(传统豆花)
2014-10-01 23:28:00
借文问,约聘书记官刻意误导他人自己是法官,有刑责吗
作者: kaibaseto
2014-10-01 23:37:00
妨害名誉这类算初阶的.....
作者:
LLsolo
(键盘法官)
2014-10-04 15:23:00
是豆花K大耶,看你对误导的定义囉,类似的规定在刑法158条刑法158条冒充公务员而行使其职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条件要建立在"冒充"+"行使职员,我想这太难了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å¼)
2014-10-04 17:42:00
请K君自行以新文章发问,不要“借文问”。本串离题,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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