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有关于网络言论的合法性一些细目

楼主: w210 (怎么会怎么会)   2014-09-27 21:47:05
网络空间属公开领域
因此网络言论也具有法律责任
这个应该已经是常识的范畴
但是小弟有一些问题不清楚想请教各位先进
1. 如何判断是妨碍名誉或陈述事实
在无法举证(无合法录音,照片等)的情况下
若发表言论者仅记录个人当下的感受及实际言论
对方却认为已有妨碍名誉之实
法律上是否成立?
例: 各种餐饮负面评论 商家可否举告?
2. 暗示或是谐音等方式的法律地位
以PTT来说 若以文字的方式来描述
但是并非正确的用字
是否有法律责任?
例: 改变字型的祭止兀,或是同音的玛瑛玖
当事人有法律的追诉权吗?
感谢回答!!
作者: bbbing (无)   2014-09-27 22:06:00
1.多半不成立,可以参考拿了一堆不起诉书的讼棍2.基本上成立,因为意图确实存在
楼主: w210 (怎么会怎么会)   2014-09-27 22:07:00
感谢解答!!!
作者: LLsolo (键盘法官)   2014-09-30 23:08:00
一楼的1 见解一样 至于2的话 我觉得这实在很难讲就要看暗示和谐音的内容如何 因为有案例有起诉的也有不起诉的 端看检察官如何认定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0000-00-00 00:00:00
2.也很看自由心证 拿祭止兀来说 检察官如果不是个乡民 你需要特别去解释祭止兀的含意的话 他有很大的机会会认为 这并不是一望即穿的暗示 也不属于大众熟知的用语甚至于直接联想 容易判成不确定意图不起诉反之如果他是乡民 又是八卦板爱好者 又正在是因为八卦板使用被告 那结果就不一定了
作者: bbbing (无)   0000-00-00 00:00:00
对方提告的话就会先解释一遍了吧?
作者: bear58 (小黄犬)   2013-02-09 21:39:00
1的部分原则上通常不成立(恶意的就例外囉),2的部分要看情况,总之就是自由心证啦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14-10-01 09:18:00
2.也很看自由心证 拿祭止兀来说 检察官如果不是个乡民 你需要特别去解释祭止兀的含意的话 他有很大的机会会认为 这并不是一望即穿的暗示 也不属于大众熟知的用语甚至于直接联想 容易判成不确定意图不起诉反之如果他是乡民 又是八卦板爱好者 又正在是因为八卦板使用被告 那结果就不一定了
作者: bbbing (无)   2014-10-02 20:20:00
对方提告的话就会先解释一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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