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Stock板laptic/rayccccc/aloness判决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3-12-29 05:52:52
致组务、申诉人,先厘清本案争点:
一、疑似被针对之诉外人(即使用者 baboosh)在经通知后表示“不回应”,是否得表示
当事人不反对板主对疑似违规内容之认定?
二、承上,言论中的“溪河”之意义为何?是针对该诉外人,还是针对全体台干(台湾籍
管理层级人员)?
板主的看法:
一、板主群无法得知申诉人与诉外人之关系,因此不论是否彼此结识(熟络)、或双方有
无在交流时相互交锋等,皆不应、也不宜影响板规上的认定。同时,虽然板主群已知
申诉人常被同一原检举人(即使用者 liweitseng )检举,唯因观察说明后认定非属
滥用检举、也未被登载拒绝受理,故仍按事实作出处分。
二、经重新观察原内容,就“低阶产业台干在大陆没竞争力,回台湾准备终老了,溪河”
中的“溪河”,如果按申诉人在沟通时表示的“嘻嘻呵呵”解释来看,板主认为有前
后文不贴合(即语意不通)之嫌。如果申诉人真是在劝诉外人离职、退休,照理来说
不应有“溪河”两个字出现。因此,板主认定“溪河”一词音同台语的“死好”,这
已属攻击性的用词。
三、至于该言论是单纯针对诉外人,还是针对全体台干,板主认为从原文中,既然没有明
确表示是针对个人(如“这个”、“你这”等),请恕以单方面的角度上,没办法善
意解读了。爰此,板主无法采信申诉人之“无罪推定”答辩。
以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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