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Clothes板主不当解释板规判决

楼主: kaztel (ketsu)   2018-12-14 23:19:52
clothes板规没有一条提到刊登者有提供购买证据义务,
不管主动或被动,既然没有提到,这种出示证据要求于理不合、于情不符。
以无罪推定常理来看,
难道今天任何人在没证据下随意一句指控你有嫌疑,
我就有义务得证明自己无罪吗?
请问谁都可以随意指控某些人有嫌疑,要求他们出示购买证据吗?
为求公正管理,请该板板规要求每个刊登者提供购买证明和出售理由,
这样只针对某些身份要求出示购买证据,只藉身份任意指控非个人物品非常荒谬。
宣称为防范代买图利自己,所以要求出示购买证据?
只有代买才会图利自己吗? 其他人就不会图利自己?
既然板规从未禁止代买刊登个人物品,
请问何来根据指定只有代买需要出示购买证据来证明清白?
这样无限上纲扩大解释板规的‘自家商品’的作法未免太不合理
‘自家商品’的定义是该板主说了算吗?
到底自家商品的范围有多广,为什么不放进板规里白纸黑字说明清楚?
请问在欧洲买得到的任何品牌是不是都是自家商品?
在店内买的收据谁会特地留那么久,更何况是去年买的?
再说早在去年就刊登的包包,为何也要出示购买证据?
去年身份既不是代买,要求出示证据的理据在哪里?
请问那些旅游或短期代买者在此版刊登文章,需要出示购买证据吗?
若是不用,为什么只有长期代买需要出示?
无法接受这种无凭无据刻意针对的不合理要求
请指出板规哪里有明文规定代买一定要提供购买证据的义务?
还是一切由板主自由心证片面解释即可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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