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同时发给 GeminiMan以及在本板贴出)
Hi, GeminiMan,
别以为有意找麻烦。费这么多口舌难道不花本 id的时间、心神体力?
所为何来?关乎毋枉毋纵尔。
本 id从来不曾在 PTT被水桶过,
退文(劣退)和水桶的差别,是到 iPad3浸本 id水桶后才发现有所不同,
原来以前吃 YU0121和 fuxkyou两、三次都只是政问劣退,
所以才学会“自消退文”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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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Man: 检视原文,组务亦认为有违反板规。依往例,不另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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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例?往例在哪?是随口一句无影空话?还是有具体的东西以昭公信?
就算有具体的东西拿得出手,旦问:适法否?合例否?
感谢 GeminiMan至少能从善如流检视了原文,
也显示 GM原先拒绝受理“自消退文”的申诉乃禁不住事实的检证。
之前太多人去信要求 boyo给出劣退、水桶的理由都相应不理,
这也是 boyo这次被免职下台的原因。
奈何抱瓦斯桶要炸别人家的 boyo在本案就像拉了坨挥之不去的臭屎,
于今板务 GeminiMan检视了原文也认同 boyo的“闹板”判定,
GeminiMan和 boyo之间对这判决也就是彼此同意了嘛!
既然 boyo一昧高高在上坚拒对任何板友的询问给出解释,
那么,GM怎么不该担起具体指明本 id“闹板”的事实何在的责任?
毕竟,从八卦板到组务板,起诉、判决都拿在站方手头上,
具体“举证”本 id“闹板”的责任何以不落到 GeminiMan身上?
“闹板”、“闹板”,什么是“闹板”?抽象概念要举事实来认定!
就拿世界上注册专利权为例,要独占这块智慧财产权的人或公司,
必须清清楚楚举证告诉全世界要占有的具象或抽象权利是些什么。
既然板规宣告要占有“‘闹板’判水桶”这项权利,
板主、组务就请拿出事实来举证你们的任何指控啊!
再说一次,GeminiMan别以为本 id有意找麻烦,
PTT上一堆认为社会不公的愤怒青春少年仔,
是啊,今天 PTT这里你们当家作主,
拿出你们落实心目中公平正义的成果让全台湾上上下下来公评嘛!
还要回避什么呢?
光叫别人给你们公平正义,你们也掏心掏肺对别人公平正义了?
不为己甚,本 id也还懂。GeminiMan这几天也让闹得繁(烦?),
尚请 GM依自己以往时程,针对上揭陈述做出有理有据的正式判决。
感恩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