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12] BigBanciao板板主对违规者不处理

楼主: Kamiya (暂停 ninimiga 发言7天)   2020-12-19 19:53:57
※ [本文转录自 Kamiya 信箱]
作者: bencheming (斑鸠明)
标题: Re: 检举: 公布个资
时间: Sat Dec 19 15:29:46 2020
是你要拿法律判决来讲的阿
我就回你法律见解啊~ 没毛病~
不要自己恼怒就来责怪人吧 ="=
版规:
●曝露他人个资
  请详参个人资料保护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目前增加:
除已公开资讯外(如商家电话),文章或推嘘文含有公布他人个资之嫌,
经板主认定立即删除推文或文章,违者终身水桶。
当初会立这个是因为有人把帐号和真实姓名做连结
真实性名在本站不是得公开揭露的资讯
但是PTT帐号是可以公开被搜寻揭露的
有人说A是你的分身,所以呢? A这个帐号在本站是不得揭露的资讯吗?
他符合个资法的个资吗?
板规请你参阅你看了吗?
如果你觉得这个见解有问题,我觉得你可以依照通常程序向小组长做交付判决的申请。
不然哪天突然有人在版上认亲,是不是也要桶他?
有人突然家人走失了在版上寻人,是不是也要桶他?
有人说A帐号和B帐号有猫腻,是不是也要桶他?
有人趁乱告白另一个帐号,是不是也要桶他?
※ 引述《Kamiya (谷实)》之铭言:
: 你还是没搞清楚 或者刻意回避问题
: 我再说清楚一次
: 泄漏个资这件事情和名誉贬损是两个问题
: 今天我检举的是他违反板规也不是违反中华民国法律
: 你的板规也不是写泄漏个资造成名誉损害才违规
: 你如果要拿个资法来逃离你自己设立的板规
: 那今天跟你谈什么都谈不下去
: 另外
: 我再提醒你一点
: 你的板规写的不是 公布个人个资 而是 有公布个人个资之嫌
: 就要终身水桶
: 所以你要我论证D600dust是不是我的帐号 不用
: 因为他的行为不管怎样 都绝对是触犯板规的
: 请再慎思并且做出正确判决
: 还有 当板友在跟你正经的检举 你嘻皮笑脸的态度 ^^ 会让人觉得你在嘲弄受害者
: 并不会让人觉得你在缓和气氛或者展现幽默 就只是想嘲弄而已
: 不过
: 回归重点 他违规了
: 谢谢
: ※ 引述《bencheming (斑鸠明)》之铭言:
: : 如果是指泄漏个资的话
: : 要回到个资法来看
: : 原来那个是309的判决理由之一
: : 法理上他造成了帐号持有人的个人法益侵害(名誉贬损)
: : 所以才有这段论述
: : 如果单就您检举的这件事情真的要用实体法来看...
: : 我在个资法第五章罚则里面找不到任何可以适用这个个案的地方
: : 我就连用旧法"足生损害"的抽象方式去看也没有
: : 退步言之
: : 如果你要认为他单纯泄漏"个资"就罚
: : 那要先在上面承认这两个帐号都是你的...才有继续讨论的价值(而且还要再认定)
: : 这样你愿意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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