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11] BigBanciao板板主对违规者不处理

楼主: Kamiya (暂停 ninimiga 发言7天)   2020-12-19 19:53:44
※ [本文转录自 Kamiya 信箱]
作者: Kamiya (谷实)
标题: Re: 检举: 公布个资
时间: Tue Dec 15 12:01:56 2020
你还是没搞清楚 或者刻意回避问题
我再说清楚一次
泄漏个资这件事情和名誉贬损是两个问题
今天我检举的是他违反板规也不是违反中华民国法律
你的板规也不是写泄漏个资造成名誉损害才违规
你如果要拿个资法来逃离你自己设立的板规
那今天跟你谈什么都谈不下去
另外
我再提醒你一点
你的板规写的不是 公布个人个资 而是 有公布个人个资之嫌
就要终身水桶
所以你要我论证D600dust是不是我的帐号 不用
因为他的行为不管怎样 都绝对是触犯板规的
请再慎思并且做出正确判决
还有 当板友在跟你正经的检举 你嘻皮笑脸的态度 ^^ 会让人觉得你在嘲弄受害者
并不会让人觉得你在缓和气氛或者展现幽默 就只是想嘲弄而已
不过
回归重点 他违规了
谢谢
※ 引述《bencheming (斑鸠明)》之铭言:
: 如果是指泄漏个资的话
: 要回到个资法来看
: 原来那个是309的判决理由之一
: 法理上他造成了帐号持有人的个人法益侵害(名誉贬损)
: 所以才有这段论述
: 如果单就您检举的这件事情真的要用实体法来看...
: 我在个资法第五章罚则里面找不到任何可以适用这个个案的地方
: 我就连用旧法"足生损害"的抽象方式去看也没有
: 退步言之
: 如果你要认为他单纯泄漏"个资"就罚
: 那要先在上面承认这两个帐号都是你的...才有继续讨论的价值(而且还要再认定)
: 这样你愿意吗?? ^^"
: ※ 引述《Kamiya (谷实)》之铭言:
: : 那个判决是在说
: : 个资和人格的定义
: : 不是建立在姓名上面 或者要指名道姓才存在的
: : 现在讨论的是这点
: : 板规是说 泄漏个资 就罚 而不是 泄漏个资并且怎样才罚
: : 我检举的名目不是该人人身攻击或者其他 而是泄漏个资
: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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