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Kaohsiung板板主simonjen 不当水桶

楼主: simonjen (狂)   2019-10-22 18:23:16
小组长您好:
关于以下各点释疑。
※ 引述《LBJ4 (不解释...)》之铭言:
: 小组长您好,
: 我在上一篇simonjen转录的文章中已经提出佐证,我mail回复simonjen的提问是7/12 AM1
: 0:06,而simonje告知会引用板规6-13罚则的mail是7/12 AM10:42,若是simonjen已经先
: 告知规则而我依然违反,那被处6-13罚则我完全没理由来这里申诉。但事实就是与simonj
: en所说的不相符。
: 7/19 09:56#1TCIJmCs (L_TaiwanPlaz),这是因为重复收到提醒mail,所以内文仅告知"
: 我有回过了",并非"更新自己先前回复的内容",simonjen拿这个要认定我是恶意闹板,
: 实在是有点牵强且不合逻辑。
7/12 告知 6-13 的惩处标准(惩处 不实告知 与 不回应)
#1Thh6gEd (L_TaiwanPlaz)
7/12 得到申述方回应,并呛明请站务IT自行查证 <= 得知6-13之后仍不告知分身身份
#1TiLgr4Q (L_TaiwanPlaz)
7/18 请疑似分身帐号于板务说明
#1TC48SfM (L_TaiwanPlaz)
7/19 询问帐号均拒绝到组务说明 <= 明显"不回应"
#1TC7h0wK (L_TaiwanPlaz)
#1TCIJmCs (L_TaiwanPlaz)
且ysl0927至始至终对于分身一事均无回应,不论是在个别询问抑或是组务说明部分。
#1TC3zduP (L_TaiwanPlaz)
以上为违反 6-13 规定之事实与时间序。
: #1ThgIsVB (L_TaiwanPlaz) 第3&5点,simonjen 尚未提供证据。
3.节录信件内容"LBJ4是我的帐号,ysl0927不是我的"。
#1TC4ArJi (L_TaiwanPlaz)
对于无违规可能的帐号(LBJ4)直接坦承,对于有违规(7-6 7-7)的帐号(ysl0927)
采取不承认的态度。明确的规避违规责任(7-6 7-7)。
5.信件或许已经被删除了,但其论述内容并无问题,申述方不只一次说自己为老手,
并且多次规避以分身规避罚则,说自己是无辜实在是难以认同。并且7-6 与 7-7
本身并非是特定规定之附属,说自身没被水桶所以不了解分身条款也不合理,更
何况说自己没被水桶还是谎言。
至于信箱不够大的问题相信多有板主遇上相同问题,对于已经判处违规且被退注的
帐号删除其信件实属人之常情。但与本案无关故不多做赘述。
总结申述方在得知 6-13 的处理方式仍选择无视回信说明的机会并呛明
要站方IT自行查证,对于其后组务说明的机会仍选择无视并且ysl0927至始至终
皆无正面回应,其行为完全藐视板务与组务规定。更是对于遵守规定之板友做出
不当的示范。
以上是我对申述方对我的污蔑说明。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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