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Kaohsiung板板主simonjen 不当水桶

楼主: LBJ4 (喇叭詹)   2019-10-22 17:05:19
小组长您好,
我在上一篇simonjen转录的文章中已经提出佐证,我mail回复simonjen的提问是7/12 AM1
0:06,而simonje告知会引用板规6-13罚则的mail是7/12 AM10:42,若是simonjen已经先
告知规则而我依然违反,那被处6-13罚则我完全没理由来这里申诉。但事实就是与simonj
en所说的不相符。
7/19 09:56#1TCIJmCs (L_TaiwanPlaz),这是因为重复收到提醒mail,所以内文仅告知"
我有回过了",并非"更新自己先前回复的内容",simonjen拿这个要认定我是恶意闹板,
实在是有点牵强且不合逻辑。
https://i.imgur.com/L2XYIhM.jpg
https://i.imgur.com/gy7XAxi.jpg
另外simonjen身为高雄板主,却公然在板务
回文中捏造与事实不符的内容
#1ThgIsVB (L_TaiwanPlaz) 第3&5点,simonjen 尚未提供证据。
信箱不够大,应该是备份到外部空间,怎会是用"mail已删除"当借口……
我只想针对整个事发经过做出澄清,证明自己并非恶意闹板,且提供手边有保存的证据。
至于simonjen 后半段过多的文字游戏,恕不多做回复。
以上,谢谢您。
※ 引述《simonjen (狂)》之铭言:
: 小组长您好:
: 由于申述方提到信件,所以我就尽量地去找,有一部分因为信箱大小问题
: 已经删除了,有一部分还没删除,上面两篇所属之答复大意经过为:
: 申述方问:不回复会怎样?
: 我:不答复或是不实答复均会以 6-13 处理
: 最后一次申述方回信为:Fri Jul 12 11:00:40 2019
: 最后的回复结果:Fri Jul 19 09:56:18 2019
: #1TCIJmCs (L_TaiwanPlaz)
: #1TC4ArJi (L_TaiwanPlaz)
: 对于我信件中曾经告知 "不实答复"与"不答复"均以6-13 处理,
: 申述方均无视我的提醒,于不实答复之后又采取不答复的行为回应。
: 无视站方多次给予机会自新,因此申述方说自己是无辜云云实在是难以苟同。
: 以上为补述内容。其他部分申述方仅对已知的部分提出个人看法,如:我是说
: 我不是新手只是看上线次数,不是看规定等云云,这只是申述方之强辩,过去
: 所陈之证物(如水桶例)应已足以说明申述方为了脱罪是会以谎言作为证词,故
: 不多做答辩。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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