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Kaohsiung 高雄版版主simonjen不当退文

楼主: bluemaple2 (蓝枫)   2019-07-19 16:27:49
小组长您好:
对于高雄版主simonjen的回文,本人补充如下:
1、我所附上的证据,虽然是以我个人回复信件为主,
但信件中均保留simonjen版主上一封信的回文内容,为避免洗版因此不再重复转载
若小组长仍有疑问可再告知我补上simonjen版主原文
2、根据高雄版A-1版规,转贴新闻须附上作者资讯,
而新闻来源所标示的作者资讯就是该公司的部门名称
在新闻界或出版界,组织、单位、机关挂名为作者的情况乃普遍情形,非单一个案
而根据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出资人亦可为著作人,
因此以机关单位为作者名,是法律允许范围,并非simonjen版主所说必须为自然人才可以
且simonjen版主的认定依据是以教育部字典而来
但法律的位阶应该胜过教育部字典
作者: simonjen (狂)   2019-07-20 09:10:00
1.法人名称不叫政治中心 你根本没有署名法人名称2.你也没有附上受雇人自愿让雇佣人成为著作人合约3.作者明显为字典可以查询到的通用用语,指的是"人"4.著作人与著作权为法律用语 不应与字典中作者混淆
作者: peter308 (pete)   2019-07-20 10:22:00
S版友是要把版友追杀到什么程度啊?你知不知到你到底管理上出了什么问题?你弄了一堆法条,整天搬弄一些似是而非的法律名词,大家只是更无所适从而已。更不用提你劣退超多人,但大家依然还是无所适从。你明显分不清楚什么是'市政文'跟'政治文'的差别。
作者: Fslove (世界和平囉~~)   2019-07-20 17:31:00
只要批评反韩的就会被simonjen 主观的找理由水桶,批评韩市长的, 就算是骂脏话也不会有事
作者: simonjen (狂)   2019-07-21 01:53:00
上面两位是乎已经违反了申诉板规定,另外你们护航的这位板友可以去a他的文,他应该跟我有相近的政治理念
作者: peter308 (pete)   2019-07-21 09:50:00
别人提醒你的点你永远都是拒于门外,但你又不愿意增加新版主,那还能怎办?光是政治文和市政文这差别,你就分不清楚,劣退超多无辜的人我回复市政的新闻,评论轻轨修正路线,这样有助公共利益的文章,也能被你用政文劣退。
作者: simonjen (狂)   2019-07-21 10:02:00
基本上受雇的当下就决定了谁著作权人,不是你想改就改我签过合约的都知道,放弃的东西是不能在写回自己的权益除非你要毁约所以你说依公司决定改就改?我想这并不符合公司运作常规另外如果关于提到博客来部分有两种不同的层次问题1.有标明的公司为著作人的搞不好人家真有合约约定2.如果积非成是是可以鼓励的办法又何必字音字形校正?一堆人"龟裂"念错,就把错得当对的?我想客观内容本来就该有客观评断你想要以法条作为依据我也接受你的提议,但是你有符合你提议的内容吗?记者转内著作权人给法人,请问你的法人资讯呢?联名称都没有,法人底下的用机构名作为资讯?这样叫做完整?请恕我难以认同
作者: peter308 (pete)   2019-07-21 10:10:00
Simonjen比较适合去当律师,不太适合当版主,别人跟他申诉永远在搬法条,丢专有名词。别人给他的建议,他永远听不进去,总是可以找出诡论反驳硬拗。像我说喜韩儿是喜憨儿谐音,很容易造成某族群不悦和冲突,他就是坚持喜韩儿没有违反版规。但用同样标准,他却可以判决其他版友歧视和隐射。问他原因,只丢给你一句'去脉络化',这算啥?
作者: simonjen (狂)   2019-07-21 14:58:00
国语字典定义的作者,其中"者"本身就是人的意思并非我所定义的内容。教育部就是这样规定的。作者: 创作诗歌、文章或其他艺术品的人。受教育部教育上来的人我想至少都听过这样的说法我不了解有什么样子的说法比这说法更加通俗再者八卦板怎么定本来就与本板无关,本板甚至规定禁止转文八卦板,我就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参考八卦板在来您提到是否经过板友同意#1STYUUbQ (Kaohsiung)我发文时间是Feb 27 14:01:00 2019生效时间是如果没有重大的修正于2019.3.1.00:00 生效内文明确点出:以上规定如有其他疑义请于底文章底下或以板务回文讨论。之后的板务文 及 下面推嘘文讨论 均无板友对作者一词提出疑惑。当时还有发起板规投票少回复了完整这件事,我知所以认为完整您没做到的主因是您联"法人"是谁都未告知,政治中心有许多法人有这个部门,因此不为完整的描述另外完整的另外一个意义是告知大家这负责人已经转移为法人,但内文并没有这样的资讯,也就是说谁负责文章未提及,因此不举完整意义
作者: peter308 (pete)   2019-07-21 15:57:00
simonjen 你为什么听不进去别人对你执行板务上的问题呢?你的很多板规都是很不合常理的 违反常识的你常常只因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就给退文 这样有符合比例原则吗??? 别人对你的建议都是为了版面好,但你从来没好好听进去...当版主是帮板种解决纷争 仲裁 不是制造更多问题的...
作者: simonjen (狂)   2019-07-22 04:42:00
如果以法律中的著作权或著作人作为替代作者的说法可以成立,那么替代记者的说法更可以成立,因为现行做法就是以地方中心或是政治中心替代"记者字段"所以宣称以法律位阶著作权或是著作人替代是不合理的因为事实上提到书有此行为,新闻本身也有此行为以上是我的补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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